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关于举办济宁市第三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8/05/28 1.6w 阅读 316 点赞

济教办函〔2011〕1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济宁北湖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学校: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学校实验室工作,培养广大教师、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动手实践能力,根据省《关于转发教育部教仪所举办第八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鲁教供处〔2011〕29号)精神,经研究,定于2011年11月中旬举办济宁市第三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分类

(一)范围:中、小学各学科(含综合实践活动及特殊教育,不含特殊教育康复训练器材)教学中使用的,由教师或学生自己设计制造的,在历届市级以上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中未获奖的教具(不含纯计算机软件及声像资料)。

(二)分类:自制教具作品分教师作品、学生作品。按学段分小学作品、中学作品。

按所应用的领域划分为:1.小学:语文(XYW)、数学(XSX)、科学(XKX);音乐(XYY)、美术(XMS)、体育(XTY)、综合实践活动(XZH);2.中学:语文(YW)、数学(SX)、科学(KX)、物理(WL)、化学(HX)、生物(SW)、地理(DL)、通用技术(TY)、信息技术(XX)、综合实践活动(ZH)、音乐(YY)、美术(MS)、体育(TY);3.其它(QT)(如特教(TJ)、外语(WY)、通用设备(TY)等)。

二、评选条件

(一)教师作品

1.教学性。符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实验教学、提高师生的实践动手能力。

2.科学性。教具所示实验内容符合科学原理,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过程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意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

3.创新性。教具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实验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在信息技术与传统实验的整合方面有创意。

4.启发性。引发学习兴趣和思考,适于探究式教学,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互动、合作交流。

5.实用性。取材容易,结构简单,易于操作,性能稳定,安全可靠,造价低廉,外形美观,便于自制推广;有助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二)学生作品

1.制作的教具与学习内容、实验内容协调一致,有利于培养创新精神、实践动手能力,有利于自主学习、合作交流。

2.符合科学原理,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有利于树立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

3.设计构思巧妙,富有新颖性,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促进动脑动手。

4.取材容易,制作简单,使用安全,造价低廉,便于推广。

5.作品符合参与者的年龄层次、知识及能力水平,具有独立创作的真实性。

(三)优秀组织奖

1.参评单位在组织本地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中,发动面广、深入,评选活动程序、方法严格规范。有本地组织自制教具活动情况的书面报告。

2.积极参加本届评选活动,参评组织工作有序,安全到位,善始善终。

3.在本届全市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

三、申报程序与时间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根据活动要求和评选条件,先进行初评。初评合格后,填写《济宁市第三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教师作品申报表》(见附件1)、《济宁市第三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学生作品申报表》(见附件2)各一式三份。县市区申报的作品数量,教师作品不多于15件、学生作品不多于3件。市直学校教师作品不多于4件、学生作品不多于2件。参加初评后的自制教具作品由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连同作品申报表务于2011年10月31日前交市教学仪器供应站。联系人:何大源,李锋。联系电话:3282800。

四、评选办法

1、根据初评教具的内容和数量,从局直属有关单位、高等院校、中小学校等聘请专家、优秀教师组成全市第三届优秀自制教具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评选工作。

2、评选时,由参评教具的制作者对自制教具作品现场介绍,并进行演示,接受评委提问,时间限制10分钟内。不能在现场演示,且未向市评审委员会说明原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3、在现场操作、演示、专家评议的基础上,市评审委员会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4、获奖作品按照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分别计入各参评单位团体总分。

5、正式评选时间、地点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五、表彰奖励

1、获一、二、三等奖的个人由市教育局颁发荣誉证书,给予全市通报表彰。

2、获团体总分前六名和优秀组织奖的参评单位由市教育局颁发荣誉奖牌,给予全市通报表彰。学生作品不计入团体总分。

3、获一等奖的部分自制教具作品,将代表济宁市参加年底举办的山东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评选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市教育局成立济宁市第三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学仪器供应站,具体负责组织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各地、各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早发动,抓好落实,确保取得优异成绩。

附件:1.济宁市第三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教师作品申报表

      2.济宁市第三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学生作品申报表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