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社发局,济宁经开区,市直各学校:
近年来,市教育局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了师德师风建设系列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起到了很好的引领和教育作用。为巩固活动成果,进一步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立德树人,营造敬业爱生、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推进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评选表彰一批师德师风建设示范校、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团队和师德模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师德师风建设示范校: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二)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团队: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内设处室、年级部、教研组。
(二)师德模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在职在岗教职员工。
二、评选名额
师德师风建设示范校30所,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团队60个,师德模范100名。名额按1:1.5比例分配到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三、评选条件
(一)师德师风建设示范校
1.领导组织机构建设。学校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组织机构,配备充足人员并有校领导专门负责。科学制定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规划、年度计划。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规范办学行为,扎实推进素质教育。
2.师德师风制度建设。学校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学习教育、考评奖惩、师德承诺、师德宣誓、工作台账、经费保障等规章制度,能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并将师德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专业成长档案,作为教师综合考核评价、职务职称评聘等的重要依据。
3.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学校把师德师风教育作为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校本培训的首要任务和重要内容,做到融师德师风教育于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全过程,实现了师德师风教育的常态化、制度化和潜移默化。
4.师德师风典型宣传。学校重视对师德师风先进典型的宣传,坚持用健康的舆论引导人,以先进的事迹感染人,用身边的典型教育人,促使教师把加强师德修养变成自觉自愿的内在需要,努力形成团结奋进、健康向上的良好校风。并积极向各级新闻媒体投稿或邀请记者到校采取,广泛宣传学校师德师风先进事迹,着力增强学校形象塑造力。
5.师德师风主题活动。学校积极开展教师家访、家校共建和系列主题读书活动等,并根据教师队伍师德状况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活动,通过选树典型、专题讲座、演讲比赛、主题论坛、研讨交流等形式,推动教师内化师德要求,实现自我提高。
6.师德师风课题研究。学校能够根据“四有”好老师的新要求,结合社会大环境、时代新特点、教师新情况,组织学校骨干力量开展师德师风专题研究,着力推动师德师风建设主体与客体、内容与形式、手段与方法、载体与机制等方面的创新,探索形成符合区域实际的师德师风建设新办法、新机制,增强师德师风教育的实效性、针对性。
7.一票否决的情况。学校出现以下情况,取消其“师德师风建设示范学校”参评资格:一是学校发生过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事件,问题突出,社会反响强烈;二是学校因师德师风事件被新闻媒体曝光,影响恶劣。
(二)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团队
1.团队整体团结和谐,有凝聚力,有战斗力,积极弘扬正能量。
2.团队成员能够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济宁市教师“十不准”的规定,积极参加师德师风承诺践诺活动,并能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
3.团队成员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积极践行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四有”好老师要求,没有发生过严重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学生、家长、社会评价高。团队成员年度师德考核全部为优秀。
4.团队成员都能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家访、家校共建活动,参与师德师风巡回报告、演讲或征文比赛等,并取得一定成绩或产生较好社会影响。
5.团队成员能积极参加教育志愿者活动,在师徒结对、送教下乡和帮扶指导学困生、贫困生、留守儿童等方面成绩显著,有一定社会影响。
6.团队成员有发生过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的,取消团队评选资格。
(三)师德模范
1.爱国守法。政治方向明确,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无违法违规行为。
2.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和事业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对工作高度负责,在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和重要贡献。
3.师生关系融洽。能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能够做到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特别是在转化后进学生、帮助困难学生、关爱留守儿童等方面成绩突出事迹感人,受到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4.立德树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德育为先,以身示范,德行教坛。能够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5.行为世范。能够自觉维护学校和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具有团队合作精神、集体主义意识和大局观念,尊重同事和家长,在师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6.主动学习。具有自觉学习的习惯,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学习和读书活动。主动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学术风气端正,模范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7.引领示范。能够模范遵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济宁市教师“十不准”各项规定。带头参加师德承诺、师德师风报告、演讲比赛、教师家访、家校共建等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对全市教师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8.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至少一次为“优秀”。近三年师德考核均为“优秀”。
9.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评选资格:从事有偿家教或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以获取利益为目的介绍、暗示或强制学生接受家教或到培训机构培训;擅自给学生征订复习资料或推销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聘、领导选拔任用、评优树先等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拉票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其他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四、评选程序及办法
(一)各地、各校要根据教师队伍建设实际,逐级开展师德先进评选工作。
(二)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根据各学段学校数和专任教师人数,确定推荐申请单位或个人,要在学校、县市区教育局网站逐级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
(三)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推荐的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济宁教育网公示5个工作日,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
五、提交材料要求
(一)师德师风建设示范校
1.《济宁市师德师风建设示范校申请表》(见附件4)一式3份。
2.《济宁市师德师风建设示范校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1份。
3.近三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总结1份(2000字左右)。
4.相关佐证材料:
(1)近三年被评为文明单位或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证书或文件;
(2)近三年在有关会议上交流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经验的相关文字材料和照片;
(3)近三年学校教师被评为师德标兵、师德模范、四有好老师、最美教师等荣誉证书;
(4)学校或教师师德建设专题研究成果在报刊发表或获奖情况;学校或教师师德师风先进事迹在各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情况,均需提供原件。
(5)学校组织教师家访和开展家校共建的情况,有关材料要单独整理成册。
5.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材料1份。
(二)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团队提交材料
1.《济宁市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团队申请表》(见附件5)一式3份。
2.《济宁市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团队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1份。
3.近三年师德师风建设经验材料一份(2000字左右)。
4.集体或团队成员所获荣誉、表彰证书原件或文件原件(限报3件)。
5.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材料1份。
(三)师德师风建设先进个人提交材料
1.《济宁市师德模范申请表》(见附件6)一式3份;
2.《济宁市师德模范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1份;
3.个人师德师风工作总结1份(2000字左右);
4.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和师德考核表原件;
5.近三年来荣获的表彰证书原件(限报3件);
6.近三年参与师德师风活动的佐证材料原件(限报3件)。
7.干部管理部门、纪检监察和计划生育等部门意见材料1份。
上述材料请于7月15日前,分类整理好报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工作要求
(一)市教育局成立师德师风建设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地、各校都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认真做好遴选考核和评审推荐工作。
(二)各地、各校要把评选过程作为树立典型、学习典型、宣传典型的良好机会,在全市教育系统掀起弘扬师德、塑造师魂,争当先进、学习先进的热潮,推动我市师德师风建设深入开展。
(三)各地、各校推荐个人和单位的事迹要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和时代性。要在评选推荐人选时,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公正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四)推荐工作要统筹考虑不同层次、类型的学校,适当向农村教师或学校倾斜。
附件:1.济宁市师德师风建设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济宁市师德师风建设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3.济宁市师德师风建设评选推荐汇总表
4.济宁市师德师风建设示范校申请表
5.济宁市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团队申请表
6.济宁市师德模范申请表
济宁市教育局
2016年6 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