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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公告

济宁市教育局关于评选济宁市第三届名校长的通知

2018/05/28 3.4k 阅读 234 点赞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学校:

为加强我市校长队伍建设,推进教育家办学,根据《济宁市名校长评选培养管理办法(试行)》,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评选表彰济宁市第三届名校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正、副职校长(园长)。

二、评选条件

1.正职校长(园长)任职满3年以上或特别优秀的副职校长(园长)任职满5年以上(时间截止2016年8月30日);具有中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校长(园长)任职资格培训证书,一般应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办学思路清晰,办学目标明确,有较强的创名校意识,任职学校已形成良好的办学风格,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学校在本市范围内有较大影响。任职期间,学校或个人曾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人民政府的表彰。

3.熟练掌握学校行政和教育教学管理理论,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治学严谨,廉政勤政,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望,具有教育家的潜质。

4.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在任职的近3年内学校有市级以上(含市级)科研立项课题和科研成果,本人曾担任市级以上(含市级)教科研课题研究项目负责人。

5.近3年来(副职近5年),任职学校未发生过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和违规办学行为。

6.近3年来,在市级以上教育类刊物或其他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及管理论文或其他教育领域学术论文。

7.符合《济宁市名校长评选培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并且在处分期内的;从事有偿家教或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以获取利益为目的介绍、暗示或强制学生接受家教或到培训机构培训;擅自给学生征订复习资料或推销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聘、领导选拔任用、评优树先等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拉票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其他损坏校长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齐鲁名校长、齐鲁名校长人选、济宁市“十佳”校长和济宁市第一届、第二届名校长不再参加评选。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填写《济宁市名校长申报表》,撰写一份不少于2000字的个人述职报告,重点突出自己的教育理念、办学思路、管理经验、工作实绩等,并上交各种证书原件。

(二)县市区教育局推荐

通过查看资料、民意测评、调查访问等形式进行推荐,确定初步名单,确定推荐对象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市教育局。

(三)专家评审

1.材料评审。市教育局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全市报送的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审。

2.答辩面试。通过答辩面试,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推荐人选进行综合素质考核。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材料评审结果和答辩成绩,确定济宁市第三届名校长考察人选。

(四)组织考察

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工作小组,到拟定名校长(园长)所在学校,采取座谈、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形式对人选进行综合审查,形成书面考察评鉴意见。

(五)公示

根据申报材料情况、答辩面试成绩和考察评鉴意见,确定名校长名单,在济宁教育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意见,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行文公布。

四、名额分配

济宁市第三届名校长评选名额为60名。各县市区推荐名额见附件2,各学段推荐人选小学(含幼儿园)、初中、高中(含中职)所占比例数为3∶2∶1。

五、申报材料和时间

(一)县市区教育局提交《济宁市第三届名校长汇总表》1份,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至教师教育科邮箱。

(二)名校长推荐人选个人提交材料:

1.《济宁市名校长申报表》一式3份,电子版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后统一发至教师教育科邮箱;

2.校长(园长)任职文件、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培训证书、最高学历证书原件;

3.近3年(副职校长近5年)年度考核表和师德考核表;

4.任职期间学校和个人获得的主要荣誉证书原件,分别最多不超过3件(奖牌请提交照片和公布文件);

5.任职期间出版专著、发表论文、参与的课题原件,最多不超过6件;课题提交立项申报书、立项通知书、结题报告、结题证书、课题获奖证书(未获奖可不提供)。

6.推荐人选个人述职报告1份。

7.干部管理部门、纪检监察和计划生育等部门意见材料1份。

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于7月15日前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联系电话:2314474;电子邮箱:jnsjyjsxk@163.com。

六、工作要求

济宁市名校长评选工作是加强校长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选拔、推荐工作,搞好宣传发动。要坚持严格考评、公开选拔、择优推荐的原则,认真筛选,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评选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希望各县市区和学校真正把既有较高管理水平、又在社会上有一定知名度、办学实绩突出的优秀校长推荐上来。

附件:1.济宁市第三届名校长评选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济宁市第三届名校长推荐名额表

3.济宁市第三届名校长申报汇总表

4.济宁市名校长申报表

(点击下载附件)

济宁市教育局

2016年6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