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疫情期间,为缓解企业和个人缴费负担,促进就业大局稳定,我市出台多项优惠措施。我单位根据《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0]15号文件进一步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的通知》(济医保发[2020]3号),针对202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疫情期间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予以退还。
按照市统一退费要求,我县医保中心积极提取涉及退费人员的信息,并从医保系统中生成退费单据。经核实我县共涉及退费人员1022人,退费金额为407285.2元。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今后我单位将尽快把退费金额返还至个人社保卡金融账户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