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018/05/28 1.7w 阅读 273 点赞

                                   济教秘办字〔2013〕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北湖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幼儿园: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鲁教厅办发〔2013〕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等文件精神,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树立科学的儿童观、教育观,提高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及家长科学育儿水平,保障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二、活动要求
    各县市区及各幼儿园,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在5月20日至6月20日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期间,要利用“六一”国际儿童节庆祝活动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等积极作用,做好系列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悬挂标语、活动观摩、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集中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活动。
    三、活动内容
    1.向社会宣传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采取的有效措施和取得的发展成果,让老百姓得到的实惠。
    2.围绕学习贯彻《指南》,宣传正确的学前教育理念,宣传科学育儿知识,开展科学育儿服务。
    3.在学前教育宣传月期间,市教育局积极做好 “六一”儿童节走访慰问有关工作,通过主流媒体宣传学前教育发展成果,举办全市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班,组织参加中国幼教网编辑部主办的幼儿园区域活动研讨会。各县市区要做好“六一”儿童节走访慰问、庆祝活动有关工作,组织广大教师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活动。各幼儿园要利用 “六一”儿童节庆祝活动、观摩研讨、面向社区开展公益活动等形式,帮助家长掌握各年龄段幼儿发展目标,引导家长学会观察了解孩子,尊重理解孩子,正确支持孩子。
    4.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各县市区在宣传月期间,要集中开展一次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专项检查。对“小学化”倾向严重的幼儿园,根据情况分别给予限期整改、降类处理、停止招生等处理。
    各县市区及各幼儿园要做好宣传月安全工作,保障活动安全。请于6月3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书面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附: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济宁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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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