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教师函〔2014〕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学校:
为推进心理辅导室建设试点工作,提高中小学教师掌握心理辅导室仪器设备的能力,促进全市心理健康教育再上新水平,经研究决定在2014年3月底举办“济宁市中小学心理辅导室装备建设与应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3天,2014年3月29日至3月31日。
二、培训形式及内容
培训采取“政策宣传+权威专家报告+心理装备展示”的形式。聘请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省心理学会、济宁学院等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授课。课题内容如下:
(一)中小学心理健康在学校教育教学中如何作为
主讲人:华东师范大学心理系特聘教授 秦启庚
(二)区域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全面推进
主讲人: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博士 刘视湘
(三)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及督导考核管理
主讲人:山东省社会心理学学会会长、教授 张承芬
(四)心理咨询·共同成长
主讲人:济宁学院教务处副处长、教授 赵 洁
(五)阳光教师·快乐教育
主讲人:安徽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教授 李 群
(六)心理辅导室装备建设的若干问题
主讲人:济宁市教学仪器站站长、高级教师 李华亮
三、培训对象及建议名额
各县市区分管实验装备的局长,仪器站长、教办主任、中小学校分管校长和心理辅导骨干教师(含班主任);市直中小学分管实验装备的校长、心理辅导骨干教师(含班主任)。其中,任城、邹城、嘉祥、金乡各35人;梁山、汶上、微山、兖州各30人;曲阜、泗水、鱼台各25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各8人;市直高中各3人、市直初中各2人、其它学校1人。人数可适当增加。
四、培训费用
食宿费每人300元。不收培训费。
五、报到地点
参训人员请于2014年3月28日17:30前到济宁教育学院(原金乡师范学校)报到。地址:金乡县城中心东路37号。
六、有关要求
参训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山东省中小学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本人“教师编号”和2寸免冠照片两张(用于学员成绩登记表和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合格后,由济宁教育学院将培训课程及学时折算成学分记入《继续教育证书》,并颁发“济宁市中小学心理辅导室装备建设与应用培训结业证”。
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县市区分管局长要亲自带队参训,县市区仪器部门负责组织。参训人员名单以县为单位,以电子表格形式于2014年3月15日17:30前分别报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市教学仪器站。联系人:何大源,联系电话:2650866,电子信箱:jnyqgx@126.com。培训联系人:王雪雯,联系电话:18678790987。
附件:济宁市中小学心理辅导室装备建设与应用培训报名表
济宁市教育局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