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教师函〔2014〕3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济宁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发局,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讲话精神,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市教育局决定开展国学经典教育师资培训,培育和壮大我市国学经典教育师资队伍,提高教师的国学素养及教学能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采取三级培训方式进行,即市级培训、县区级培训和校级培训。市级培训主要负责行政人员、培训者及国学经典教育骨干教师的培训;县区级培训主要负责区域内全体国学经典教育任课教师的培训;校级培训主要负责全体任课教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的普及培训。
二、培训的组织与管理
市级国学经典教育师资培训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市教师教育科负责组织实施,培训计入教师个人当年培训学分。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根据对参训人员的要求积极选派教师参加培训。
县区级培训由县市区教育局自行安排,必须保证区域内从事国学经典教育的科任教师能全部接受培训,市教育局可协调选聘授课教师。
校级培训要充分发挥国学经典教育导师的作用,组织开展全校教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的普及及提高培训,厚积教师的文化底蕴,可适当增加国学经典诵读内容。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国学经典教育推进领导小组,制定国学经典教育实施方案,创造条件争取加入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国学经典教育研究中心成立的国学经典教育联盟。国学经典教育实行导师负责制,建立国学经典教育“一校一导师”制度。每个学校至少要确定一位国学经典教育导师,优先从热爱国学教育、有志于国学教育的老师中选拔,符合条件的推普导师可直接确定为国学经典教育导师。国学经典教育导师要参加市级集中培训。
三、市级培训参加人员
1.各县市区分管教师教育的局长、师训(人事)科长和部分相关学科教研员;
2.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国学经典教育导师,每校至少一名。所有参训人员一次报名,分期培训。
四、培训时间与地点
市级培训地点:济宁教育学院,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五、培训形式与内容
培训期间将聘请全国著名国学大师进行授课,培训采取听专题报告、观摩国学经典课堂教学、共同研读经典名著等方式进行。培训内容主要是结合“国学经典教育”专题,透析国学热点难点突破点,侧重国学经典知识、国学经典品读、国学经典应知应会知识和管理等,充分发挥国学经典教育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六、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国学经典教育工作。加强国学教育,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我市曲阜孔子研究院考察座谈讲话精神的根本要求;是提升师生文化自觉、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认同、文化担当的重要途径;是丰富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要发挥我市文化资源优势,努力做好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进课堂工作;要广泛宣传、积极发动,选派教师按时参加培训。
(二)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国学经典教育活动。各学校要根据加强国学经典教育的要求,不断增加校园文化建设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元素。要利用传统节日和传统礼俗,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要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广开渠道,邀请传统文化学术大师、文化名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进校园、进课堂。
(三)强化国学经典教育师资培训。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国学经典教育师资培训列入今年专题培训计划。在中小学校长、班主任和骨干教师专题培训中要有序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素养培训。
附件:国学经典教育师资培训报名汇报表
济宁市教育局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