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工作动态工作动态

市直194名工伤职工待遇调整落实到位

2015/08/09 2.5k 阅读 491 点赞

为切实保障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近日,按照省统一部署,我市对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共涉及市直194名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

新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调整提高后的标准补发。市直194名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中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84名、供养亲属110名,调整后月人均伤残津贴2497.78元,月人均生活护理费1594.87元,月人均抚恤金1128.30元。目前,上述各项待遇已调整发放到位。

王芳供稿

2015年8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工作动态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