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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公告

关于评选2007年度实验教学优质课的通知

2018/05/28 1.2w 阅读 198 点赞

济教秘办字[2007]8号

济宁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评选2007年度实验教学优质课的

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教育办公室,市直中小学校:

为积极配合新课程改革,促进我市实验教学工作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开展2007年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普通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小学自然课(科学)。

二、评选条件

(一)凡申请参评的教师必须是相应学科的专任学科教师。

    (二)参评优质课,选题要新颖,实验性要强,必须与

新课改目标相一致,重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鼓励和提倡探究式实验教学。

(三)参评的授课教师从该学期任课教材内自选一节。

三、评选要求

(一)参评优质课要刻录成VCD光盘,保证质量。无图像、无声音或图像不清晰的不能参评。

(二)参评优质课上报文字材料一律要求打印(一式三份),包括:(1)《济宁市普通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参评教师登记表》(见附件1)。(2)参评实验课教案,要注明教师姓名、单位。(3)参评实验课VCD光盘,要注明姓名、单位。

(三)报送数量:各县市区每学科高中不超过2节、初中不超过2节、小学不超过3节;济宁高新区各学段每学科各1节;市直中小学校每校每学科各1节。

(四)县市区、市直中小学校务于2007年6月30日前将参评VCD光盘、上报文字材料及《济宁市普通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参评统计表》(见附件2)报市教学仪器供应站。联系人:何大源,李锋。联系电话:3412498。

四、评选办法

(一)各县市区、市直中小学校先进行初评。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守程序,严格把关,层层选拔,优中选优。

(二)市教育局届时将抽调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济宁市普通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比标准》(见附件3)评出一、二、三等奖。同时,根据各地各学校重视程度、开展情况、参评成绩等,评出优秀组织奖。

(三)评审工作由市教学研究室、市教学仪器供应站具体负责。

五、加强领导

开展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是新课程改革与实验教学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的一项有益的活动。各县市区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大力宣传,深入基层,扎实工作,鼓励广大中小学教师积极参与此项活动,在物力、财力等方面为参评教师多提供方便,以促进我市实验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1.济宁市普通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参评教师登计表

2.济宁市普通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参评统计表

3. 济宁市普通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比标准

             济宁市教育局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八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