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教秘办字[2007]8号
济宁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评选2007年度实验教学优质课的
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教育办公室,市直中小学校:
为积极配合新课程改革,促进我市实验教学工作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开展2007年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普通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小学自然课(科学)。
二、评选条件
(一)凡申请参评的教师必须是相应学科的专任学科教师。
(二)参评优质课,选题要新颖,实验性要强,必须与
新课改目标相一致,重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鼓励和提倡探究式实验教学。
(三)参评的授课教师从该学期任课教材内自选一节。
三、评选要求
(一)参评优质课要刻录成VCD光盘,保证质量。无图像、无声音或图像不清晰的不能参评。
(二)参评优质课上报文字材料一律要求打印(一式三份),包括:(1)《济宁市普通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参评教师登记表》(见附件1)。(2)参评实验课教案,要注明教师姓名、单位。(3)参评实验课VCD光盘,要注明姓名、单位。
(三)报送数量:各县市区每学科高中不超过2节、初中不超过2节、小学不超过3节;济宁高新区各学段每学科各1节;市直中小学校每校每学科各1节。
(四)县市区、市直中小学校务于2007年6月30日前将参评VCD光盘、上报文字材料及《济宁市普通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参评统计表》(见附件2)报市教学仪器供应站。联系人:何大源,李锋。联系电话:3412498。
四、评选办法
(一)各县市区、市直中小学校先进行初评。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守程序,严格把关,层层选拔,优中选优。
(二)市教育局届时将抽调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济宁市普通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比标准》(见附件3)评出一、二、三等奖。同时,根据各地各学校重视程度、开展情况、参评成绩等,评出优秀组织奖。
(三)评审工作由市教学研究室、市教学仪器供应站具体负责。
五、加强领导
开展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是新课程改革与实验教学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的一项有益的活动。各县市区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大力宣传,深入基层,扎实工作,鼓励广大中小学教师积极参与此项活动,在物力、财力等方面为参评教师多提供方便,以促进我市实验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
济宁市教育局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