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关于对中学、中专教师中级职务,小学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2018/05/28 1.1w 阅读 76 点赞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学校:

济宁市中学、中专、小学教师职务和实验系列中级评审委员会于12月25日至12月30日召开了评审会议,对呈报的中学、中专、小学教师职务评审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经学科组评审,中评委集体讨论,无记名投票表决,共有庄玉华等1102位同志通过评审。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为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的公正合理,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异议期为1月6日至1月27日,共15天。现将拟通过人员名单(附后)发给你们,请按规定进行网上公示,并同时在申报人单位张榜公示。在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中征求意见,对有异议的,要及时调查了解;同时对本单位所有公示人员姓名及学校进行认真核对,做到准确无误。异议期结束后3日内,将征求意见采取的形式、有无异议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通信地址:济宁市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2326527

邮政编码:272000

附:2010教育中级拟通过人员名册

2011年1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