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年度退休人员
社会化管理服务单位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济社保发[2015]11号
各县(市、区)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济宁高新区、济宁太白湖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兖矿集团员工保障服务中心,市直有关单位(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提高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根据省社保局《关于开展2014-2015年度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AAA级单位评定工作的通知》(鲁社保函〔2015〕21号),结合我市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单位等级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我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单位等级评定工作,包括:对全市现有A、AA、AAA级社区进行等级复核,以及对新参评A、AA、AAA级社区进行等级评定和推荐上报。
(一)A级社区
1、暂未评定等级的社区,达到A级标准的,可以申报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A级社区的评定;
2、已经被评为A级的社区可以申报进行复核。
(二)A A级社区
1、已经被评为A级的社区,达到AA级标准的,可以申报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AA级社区的评定;
2、已经被评为AA级的社区可以申报进行复核。
(三)AAA级社区
1、已经被评为AA级的社区,达到AAA级标准的,可以申报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AAA级社区的评定;
2、已经被评为AAA级的社区可以申报进行复核。
二、评定标准和数量
(一)评定标准
具体标准仍按济宁市社保局《关于转发省社保局鲁社保发〔2012〕35号文件的通知》(济社保发〔2013〕1号)中明确的《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等级评定标准》执行。
(二)评定数量
1、A级社区的评定数量控制在所辖街道、社区的10%以内,在县(市、区)级及以上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中作过经验介绍或提供观摩现场的可优先申报。
2、AA级社区的评定数量控制在所辖街道、社区的3%以内,在市级及以上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中作过经验介绍或提供观摩现场的可优先申报。
3、AAA级社区的评定数量控制在所辖街道、社区的1%以内,在全国或全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中作过经验介绍或提供观摩现场的可优先申报。
三、评定、推荐程序
(一)A级社区评定程序:符合条件的社区填写《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单位等级评定复核表》(附件1)或《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单位等级评定申报表》(附件2),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总结,上报所在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各县(市、区)组织等级评定小组进行现场评定或复核;对评定、复核合格的社区行文公布,复核不合格的,取消授予等级;评定结果(评定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于7月底前报市社保局备案。
(二)AA级社区评定程序: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企业将拟评定AA级社区的材料(《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单位等级评定复核表》或《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单位等级评定申报表》、社区工作总结),于6月底前上报市社保局;市社保局组织等级评定小组,对新参评AA级社区进行评定,同时对现有AA级社区进行复核;对评定、复核合格的社区行文公布,复核不合格的,取消授予等级;评定结果于7月底前报省社保局备案。
(三)AAA级社区推荐程序: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企业将拟评定AAA级社区的材料(《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单位等级评定复核表》或《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单位等级评定申报表》、社区工作总结),于6月底前上报市社保局;市社保局组织等级评定小组进行现场评定、推荐;推荐结果于7月底前上报省社保局。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社区等级评定工作是推动我市社区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高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门安排部署,要做到程序公开、标准公开、结果公开,以规范促公正,确保社区等级评定工作有序进行。
(二)严格纪律。各单位在评选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对于在评选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该基层单位参评资格并在全市通报批评,5年内不得参评。
(三)严格工作程序。各街道、社区要认真填报申报、复核表格,曾参加各级经验交流会(现场会)进行经验介绍或典型发言的同时上报有关材料。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按权限组织好相应等级的评定工作。评定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对等级评定结果进行通报,并颁发标牌和证书。
(四)广泛宣传发动。要积极宣传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取得的成绩,组织好各单位等级申报评定工作,真正评选出一批服务质量好、群众口碑好、工作成效好的先进单位,促进我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按时报送材料。各参评单位报送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总结,要着重突出2014年至2015年上半年工作中的各项创新突破和管理服务亮点,字数不超过1500字;报送材料时,应提供电子文档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材料各一份,纸质材料要求统一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书面文字材料要按照《上报文字材料格式要求》(附件4)规定的格式撰写。
参评单位全部材料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现有等级单位未填报材料的,视为未通过等级复核。
联系电话: 2937923 2937962
联系人:刘晓彤 姚 萍
邮箱:jntgk@sina.com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单位等级评定复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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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单位等级评定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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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文字材料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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