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工作动态工作动态

关于举办“济宁市第二届退休人员集邮展览”的通知

2015/06/02 1.8w 阅读 492 点赞

关于举办“济宁市第二届退休人员集邮展览”的通 知

济社保发〔2015〕10号

各县(市、区)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邮协会,济宁高新区、济宁太白湖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中央、省属驻济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丰富我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活动,提高我市广大退休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加退休人员的文化艺术修养,在我市成功举办“济宁市首届退休人员集邮展览”的基础上,经研究,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市集邮协会确定联合举办“济宁市第二届退休人员集邮展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邮展时间、地点和规模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规模:100标准展框。

二、参展要求

1、各县(市、区)离退休人员,均可通过本人所在街道、社区或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或集邮协会报名参加;市直部门(单位)离退休人员可直接向市集邮协会报名;

2、参展者须填写《济宁市第二届退休人员集邮展览展品报名表》(见附件),于2015年7月15日前报相应的社保经办机构或集邮协会;

3、每位参展者最多可展出不同类别的邮集2部;

4、各级各部门拟参展的邮集,务于2015年7月31日前报市集邮协会参加会审;会审通过后,对参展邮集发出正式参展通知。

三、展品要求

1、邮集必须用中文书写或打印。每框16贴片,贴片尺寸230×290mm;

2、展品应主题明确,展品素材一定是正规邮品。开放类邮集正规邮品要占50%以上比例;

3、展品包括传统、邮史、航空、航天、专题、极限、印花(税票)以及文献类等。

四、奖励办法

本次邮展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2 名,纪念奖若干。

各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集邮协会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动员广大离退休人员积极主动参与,充分调动广大离退休人员的参与热情,提供出更多更好的优秀展品。作品征集过程中,要积极推荐顺应时代发展、体现社会正能量的邮集,认真组织专家进行筛选,严格把关,确保此次活动圆满进行。

联系方式:

市社保局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科:刘晓彤 姚萍

电话:2937923 2937962

市集邮协会:吴正轩

电话:2163066

附:济宁市第二届退休人员集邮展览展品报名表.doc

      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济宁市集邮协会

2015年5月27日

附:

济宁市第二届退休人员集邮展览展品报名表

推荐部门(单位)(章):

姓 名

参展用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电 话

离退休单位

退休时间

展品名称

框数

展品类别

是否附专家鉴定证书

集邮文献出版(发行)日期

展

品

简

介

参加国家级邮展获奖

情况

参加省级邮展获奖情况

参加市级邮展获奖情况

展品作者签名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