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我市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2013/10/21 1.2w 阅读 287 点赞

近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财政局出台了《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济人社发[2013]52号),提高了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在原来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100元。这是我市连续第七年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13年7月1日起执行,其中,市直、市中区、任城区、兖州市、曲阜市、邹城市和微山县失业金标准调整为780元 /月·人,泗水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和梁山县失业金标准调整为730元 /月·人。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认真执行调整后的标准,严格待遇审核和支付程序,确保失业保险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科

2013年10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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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