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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公告

济宁市首批中小学机器人教育实验室建设试点学校工作计划

2018/05/28 8.4k 阅读 288 点赞

济教电函字【2011】29号

为扎实推进机器人教育的顺利开展,按照“分模式,分步走”的思路,对试点学校的工作做以下安排:

一、完成设施配备。2011年底前,所有试点学校完成软硬件设施建设任务。各试点学校根据各自实际,选择配备的模式。模式一,纯软件教学模式。利用原有微机室,安装仿真机器人教学软件,开展机器人教学。模式二:软硬件结合模式。在第一种模式基础上,购买机器人硬件,以兴趣小组的形式开展教学和竞赛活动。模式三:标准化机器人实验室建设模式。按照省市机器人实验室建设标准,配备软硬件设备,开展机器人教学和竞赛活动。

二、组织机器人教学和竞赛活动。结合省市电教优质课评选活动,每年组织一次市级电脑机器人教学实验课评选,参评要求随电教优质课评选通知每年三月份下发,机器人教学实验课指标单列。配合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组织各级电脑机器人竞赛活动,选拔优秀队伍参加上一级竞赛,对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和指导教师按照《济宁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方案》和有关文件给予奖励。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联合举办机器人竞赛活动,为师生创造更多的展示平台。具体参赛要求随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一块下发,其他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要求,及时转发相关部门通知,各县市区电教站和学校要积极组织师生报名参加。

三、开展课题研究。每个试点学校结合机器人教育实验室建设实际,开展一项课题研究。按照各自建设模式选题,分别研究机器人教学、机器人兴趣小组和机器人竞赛活动等方面对学生信息素养和综合素质提高的效果。市教育局将该课题列为济宁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纳入“十二五”规划课题统一管理。市电教馆设立机器人教育总课题组,负责全市机器人教育课题的管理。各试点学校成立课题研究组织,于11月底前完成申报机器人教育子课题申报工作。按照总课题组安排,研究周期为一年。课题申请书填报和实施方案制定要求,将通过济宁教育网及时通知各县市区电教站和各试点学校。

四、组建机器人教育裁判员和指导教师队伍。加强机器人教学任课教师的培训,定期举办机器人教学研讨会,并组织开展机器人教学和竞赛活动在线交流,不断提升机器人教学和竞赛水平,打造一支机器人教学队伍。加强机器人竞赛裁判和指导教师专项培训,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裁判员队伍和指导教师队伍。年底前组织指导教师参加省市专项培训,组织裁判员交流学习活动。

五、加强对试点学校的管理。2011年年底前,对试点学校机器人教育实验室建设进行评估验收,达到要求的授予“济宁市中小学机器人教育试点学校”铜牌,纳入各县市区和各学校年度信息化工作考核。从2012年开始,将“中小学机器人教育实验室”建设试点工作纳入年度的教育信息化工作考核目标,逐步将机器人实验室建设、管理和应用情况纳入教育工作督导的加分项目,并适时组织专项督导评估活动。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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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