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关于转发《关于举办第十三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赛项培训暨2014年度第二次星级裁判(评委)任职资质现场考核的通知》的通知

2018/05/28 1.7w 阅读 69 点赞

济教电函字2014【2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电教(中心)站,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学校:

为做好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济宁组委会工作,搭建展示我市中小学师生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成果的舞台,争取在第十三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中取得更好的成绩,根据全国组委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参加第十三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赛项培训活动。现将《关于举办第十三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赛项培训暨2014年度第二次星级裁判(评委)任职资质现场考核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各自实际,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具体要求如下:

   一、每县市区选派1-2人参加教师竞赛微课程评优赛项培训和评委考核,以充实我市微课程评委专家库。

    二、第三批机器人教育实验室试点学校,原则上每校选派1人参加学生竞赛机器人项目培训,以加强机器人教育活动的指导。

近两年在这项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人员参与活动,继续发扬成绩,发挥引领作用,推动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广泛开展。请将参加人员的材料和信息按照通知要求发送到nocjqa@noc.net.cn或zwh@noc.net.cn。同时以县市区为单位汇总回执表于11月20日前上报市电教馆(市直学校直接报送回执表),联系人:胡连德  卢庆燕,联系电话:2651665,邮箱78575501@qq.com

附件:《关于举办第十三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赛项培训暨2014年度第二次星级裁判(评委)任职资质现场考核的通知》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      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济宁组委会

2014年11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