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教师字〔2005〕5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曲阜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学校:
为保证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全省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总体规划,现将我市2005年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
根据我市基础教育新课程实验工作的进度安排,2005年由市教育局组织的新课程师资培训任务主要有:市中区、兖州市、任城区、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济宁高新区、曲阜新区、兖矿的全体初三任课教师学科培训;泗水县、金乡县、鱼台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的全体初二任课教师学科培训;全市高中二年级任课教师学科培训。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新课程实验的进度和新课程师资培训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本地小学教师的新课程培训工作。
二、培训内容与要求
高中、初中新课程学科培训以学科课程标准解读、教材分析、学科教学指导为主要内容。小学各年级学科培训按照《济宁市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规划》(济教师字[2002]9号)中要求的培训内容组织实施。
三、培训形式与步骤
(一)高中新课程学科培训。2005年6月中旬至7月中旬,省教师培训机构通过山东省教师远程教育网,采用视频会议系统实施网上直播教学,对高中二年级各学科教师进行全员性培训,我市培训地点设在曲阜师范学校。
(二)初中新课程学科培训。2005年7月,开展初中二、三年级各学科任课教师新课程市级培训。由市教师培训中心采取集中培训的形式组织实施。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新课程学科教学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现场互动研讨、案例评析、学员论坛等多种形式,努力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市级培训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新课程培训方案,以校本培训为主要形式,组织中小学教师开展新课程培训,促进教师把新课程理念转化为实际教育教学行为能力,帮助教师解决教学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不断提高新课程师资培训质量。
四、培训管理与考核
(一)进一步理顺新课程师资培训管理体制。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教师教育工作的科室负责组织实施,避免新课程师资培训政出多门、多头培训、重复培训的现象。各县市区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新课程师资培训经费。
(二)加强对校本培训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校本培训是新课程师资培训的重要组织形式,校长是校本培训的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按照2005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具体措施,通过校本培训的形式,把新课程师资培训落到实处。
(三)强化新课程师资培训的考核。2005年8月下旬,对参加过新课程通识培训和一次学科培训,尚未获得《山东省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合格证书》的中小学教师,组织全省统一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山东省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合格证书》,并将教师参加新课程培训的情况,按有关规定折算成学分,记入本人《继续教育证书》。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培训、考核、发证等环节的组织、管理,确保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的质量。没有接受新课程培训以及考试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不得承担新课程教育教学任务。
请各县市区于6月15日前将参加省级高中、市级初中各学科培训教师人数报市教育局师训科(以电子表格的形式按县区、学校、年级、人数发传真至2314474或发邮件至zhengh@jnjyw.edu.cn)。
济宁市教育局
二○○五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