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重大决策部署,纾解企业困难,按照国家和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通知要求,现将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的市直参保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1)。
公示时间自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3月22日。如有异议,请于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前提出变更申请(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单位签字盖章,扫描后发市社保中心电子邮箱jnssbjzjk@163.com)。
企业划型及减免政策咨询:2937961
监督与举报: 2937313
附件:1、
减免社会保险费市直参保企业名单.xlsx
3、
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问答.doc
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