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济政发[2012]12号)有关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的规定,现就申报2011年度市直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一次性优待补助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2011年应征入伍一次性优待补助金的市直高校毕业生应为2011年底入伍,济宁户口,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或在市区(中区、任城区、高新区、北湖区)内中央、省属单位工作。
二、报送材料
申报应征入伍一次性优待补助金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入伍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父母工作单位证明。
三、有关要求
申报时间截止到2012年11月30日,材料报送地点为济宁高新区火炬路23号人才大厦316室。
联系 人:杨微丽 赵 青
联系电话:2967939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