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各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作出重要批示精神,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切实搞好全国第二个职业教育宣传周活动各项工作,确定2016年5月为全市职业教育宣传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通过宣传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在实现“四化”同步发展、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等方面的重大意义,真正转变教育观念、人才观念,引导初中毕业生根据自身实际理性选择高中阶段教育,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努力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和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氛围,引导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技术、尊重创新,重视、关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
二、宣传重点
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重要批示的重大意义、李克强总理接见与会代表时发表的重要讲话和刘延东副总理、马凯副总理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大力宣传《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等6部门印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和省市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大力宣传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职业院校办学的成绩经验、优秀教师敬业爱岗先进事迹、优秀毕业生创业就业典型案例,大力宣传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和重要贡献,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三、宣传形式
(一)积极开展媒体宣传活动。宣传月期间,各新闻媒体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作用,开设宣传专栏,组织新闻记者深入学校、企业采访、总结,生动活泼、大张旗鼓地宣传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典型经验、职教名师、优秀学生等,围绕宣传月主题,撰写高水平高质量稿件。
(二)深入初中学校进行宣讲。市、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宣讲团,深入每一所初中学校充分利用校会、班会、家长会、印制宣传资料广泛宣传中高职衔接、春季高考和免学费、学生资助等相关政策;邀请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给在校学生介绍就业创业先进事迹,确保政策宣传到每一位初中毕业生。
(三)全面展示职业院校风采。各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都要开放校园,邀请中职学校合作企业职工、中小学生及家长和社区居民走进校园,开展职业体验活动、职业生涯指导,展示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和各专业育人过程。通过走上街头搞便民服务、组织优秀毕业生事迹报告会、互联网等形式,宣传学校特色和办学成绩,让全社会了解职业教育,扩大职业教育的影响力。
(四)举办职教干部教师培训。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等多种形式举办职业教育行政干部、职业学校教师和初中校长专题培训班,聘请省内外知名职业教育专家、理论工作者解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加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重大方针政策,请名校长、名教师讲授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方面的经验体会,全面提升广大职教干部教师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开展摄影家进校园活动。邀请摄影家进入职业学校校园,直观感受近年来职业教育现代化发展的新貌,用相机记录美丽校园。通过对校园主要建筑、专用教室和体艺设施的拍摄,以及对课堂教学、学生实训、校园活动的记录,达到搜集素材,宣传职业学校的目的。
(六)召开中华职教社成立大会。举行中华职业教育社成立仪式,邀请市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会上公布济宁中华职业教育社第一届社务委员会委员名单,社长、理事长为“济宁市中华职业教育社”揭牌。进行社员单位与学校交流互动,加强校企合作,推进济宁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
四、宣传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搞好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制定实施方案,紧扣活动主题,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切实抓好宣传月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真正在全社会形成关注职业教育、重视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各县市区实施方案务于5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将电子版于5月底前报市教育局。
联系人:徐迎辉;联系电话:2319215
邮箱:jnzjk9215@163.com
济宁市教育局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