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关于做好首批机器人教育实验室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8/05/28 1.4w 阅读 190 点赞

各县市区教育局电教中心(站),高新区社发局文教处,北湖度假区社会事务办公室,市直有关学校:

为全面掌握首批机器人教育实验室建设情况和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创建工作的指导,确保完成2012年度创建目标任务,根据工作安排,在学校自查、县区初验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于12月27日至28日对首批机器人教育实验室建设试点学校进行市级评估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程序

1、听取学校创建工作整体情况汇报。

2、依据评估细则查验软硬件配备情况、应用情况及相关档案材料并逐项赋分。

3、评估组交流汇总。

4、反馈评估意见。

 二、验收标准

 依据济教电函字[2012]23号通知精神,按照《济宁市中小学机器人教育实验室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和《济宁市中小学机器人教育实验室验收标准(试行)》进行评估验收。

三、时间安排

   2012年12月27日—12月28日,详细见《济宁市中小学机器人教育实验室验收验收安排表》。

四、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机器人教育实验室建设验收评估工作,认真对照评估验收标准,在自查初验基础上,找差距找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对不足的地方抓紧进行整改,确保年底完成机器人教育实验室建设任务。

附件:1、济宁市中小学首批机器人教育实验室验收安排表

2、济宁市中小学机器人教育实验室验收赋分表

3、济宁市首批机器人教育实验室建设学校名单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

2012年12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