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检查
8月11日,济宁市2023年医保基金使用飞行检查全面启动。12个飞行检查组149名检查人员,将分两批对全市医保基金使用量较大、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较多的36家定点医疗机构、12家双通道零售药店以及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开展执法检查。为确保此次飞行检查取得扎实成效,市医保局专门在检查前组织开展了由全体飞检组成员参加的培训会议,解读《2023年济宁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飞行检查工作方案》,讲授飞行检查注意事项,定点医疗机构检查检验、康复理疗、一次性耗材使用等重点领域的检查方式方法,医保经办机构专项检查要点等内容。
飞行检查
坚持党建引领。在检查一线设立临时党支部,由组长任临时党支部书记。在抵达被检地后,第一时间召开支部会议,积极开展支部活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宣读入党誓词,检查期间佩戴党员徽章,主动公开监督电话等,引导检查人员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党员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不断规范飞行检查工作,全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飞行检查
重点落实问题整改。要求被检县(市、区)医保局督促被检查对象及时整改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对反馈意见中涉嫌违法违规的情形进行处理,对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违反医保服务协议的,交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处理;对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移送相应部门处理。
飞行检查
作为打击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手段,飞行检查以其行动保密性、检查突然性、现场灵活性等特点,对净化基金运行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
借助大数据等技术,飞行检查可以使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无所遁形,强化医疗机构强化自律意识,进一步规范医保基金的使用管理;与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专项治理、日常稽核等共同构建起我市多种类、立体式医保基金监管体系,为保障全市医保基金安全打牢坚实基础。
供稿:市医保综合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