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市直2019年度企业退休人员计发临时待遇的敬告

2019/10/23 1.6w 阅读 136 点赞

市直各企业参保单位、2019年度企业新增退休人员:

2019年度已经过去将近10个月,由于省人社厅至今未出台企业新增退休人员待遇计发办法和企业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企业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和一次性抚恤金至今无法核定,给参保企业和退休职工带来不便。为妥善做好这项工作,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做好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临时养老待遇计发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77号),要求各地市人社部门依据参保单位申请按月支付。我市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临时养老待遇计发工作的通知》(济社保办发〔2019〕3号),对临时待遇发放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目前,我市已有部分企业新增退休职工领取了临时退休待遇,还有部分单位和职工没有领取临时待遇,还在等待领取正式待遇。我们向省厅多次汇报,省厅对于企业新增退休人员待遇计发办法和抚恤金标准至今未有明确出台时间。希望要求发放临时待遇的参保单位和企业职工到市直和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即时办理领取手续,待正式待遇计发办法公布后,按规定核算,多退少补。我们将全力为大家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再次感谢各企业单位和职工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19年10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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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