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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公告

关于济宁市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8/05/28 8.4k 阅读 135 点赞

各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财政分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教职发〔2013〕6号)要求,全面推进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标准、行业技术规范、职业资格标准紧密对接和人才贯通培养的专业建设改革,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将于2015年开始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计划,特制订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是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核心工作,是学校实现内涵发展、提高办学水平和社会声誉的关键环节,是一个地区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通过实施市级品牌专业建设,逐步建立我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标准,全面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方面改革工作,打通专业技术人才成长和贯通培养路径,培养一批专业带头人,促进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的师资队伍建设,加强专业实验、实训、实习设施现代化建设,逐步打造一批市域领先、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的品牌专业,引领和带动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专业发展。品牌专业建设要通过对专业发展和企业岗位能力要求进行深入调研,有效对接我市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特别是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尖端信息产业和新兴文化产业。建立品牌专业行业专家指导委员会,及时开展岗位调研、教学内容和模式改革,站在专业改革和发展的最前沿。

(二)课程建设。建立严格、科学、规范的课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和省制定的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制定标准规范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并结合行业产业发展和最新的专业教育科研成果,适时滚动调整教学计划。积极开发数字媒体教学资源库,活页讲义,学习手册和校本教材,构建和完善以能力为本位、项目课程为主体、实践实训课程为主线的专业课程体系。

(三)教学团队。专业教师应积极参与教学科研活动和行业组织的专业教师技能大赛,并具备组织专业技能大赛、指导训练选手和培训区域内同类专业教师专业素质提高的能力,其中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要成为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教员。专业教师“双师型”教师比例要达到80%以上,教师和学生在行业、企业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的参与度较高,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打造一支作风优良、技术精湛、团结合作、结构合理的优秀教学团队。

(四)教学设施。品牌专业实验实训设施先进,数量和工位能较好的满足实践性教学需要。专业实训中心应具有实践教学、职业资格鉴定、技能竞赛和社会服务等功能,并有较为固定的为项目课程教学服务的实习工厂。品牌专业在校外应有不少于4个较为固定的大型实习企业。专业图书生均8册以上,并保有较高的流通率,要求每年更新并订阅8种以上的专业杂志。要开发和引进数字化教学资源,主干课程必须配备数字化资源。

(五)教学管理。要成立教学管理组织和健全管理制度,教学管理规范、有序。建立科学透明的教学评价体系,教学评价客观、公正、公开。教学过程普遍采用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场景教学和模拟教学等方式,教学过程和生产过程有效对接,教学管理与企业管理有效对接,做到教学做合一。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和多媒体技术,实现教师、学生和教学过程管理评价信息化、现代化。

(六)质量效益。品牌专业学历教育在校生不低于240人,每年承担的社会培训人数达到学历教育在校生人数70%以上。学历教育毕业生80%以上获得中级以上本专业职业技术资格证书,其中20%应获得本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证书或2个以上中级证书。学生参加校、市、省和国家级大赛的参赛率为100%,每届学生都要有能获得省级比赛二等奖以上的个人和团队,每两年必须获得至少1次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成绩。毕业生的就业率要在95%以上,专业对口就业率应在70%以上。在校生对专业学习的满意度和用人企业对毕业生综合素质的满意度均应达到90%以上。品牌专业应具备举办市以上级别的专业技能竞赛的能力,并能承担市级以上专业教师素质提高培训任务。

三、学校、专业遴选要求

(一)品牌专业学校遴选范围。

1. 列入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项目建设、牵头或积极参与省级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写工作、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规范化学校。

2. 管理水平较高、办学特色鲜明,特色、示范专业建设中取得明显成效且社会信誉高的学校。

3. 近3年来参加国家、省、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成绩领先的学校。

(二)品牌专业建设遴选标准。

1. 近3年来,多次获得国家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成绩,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成绩,济宁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以上成绩。

2. 专业实验实训装备较好、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健全,实训课程开出率较高。拥有教学水平较高、结构合理、学风良好、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专业教师团队。

3. 通过加强实训设备资源的合理配置能尽快形成品牌效应。

4. 成功承办国家、省、或市级职业院校专业技能大赛的专业。

品牌专业首先要从代表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方向和社会需求量较大的专业中选择,特别要从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尖端信息产业和新兴文化产业类专业中选择。

四、资金管理

市财政结合中央、省财政职业教育“以奖代补”资金,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建设期2年,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将对各项目建设进行过程监督和绩效评估,凡经过评审确定的市级品牌专业,市财政局提供资金支持该品牌专业建设。该资金全部用于品牌专业实训实习条件改善,包括专业实训设备购置和配套的现代信息技术教学设备配置。该资金实行单独核算,各品牌专业建设学校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完善内控机制,确保专款专用,及早发挥使用效益。

各县市区教育、财政部门应对各申报学校进行认真审核,指导学校填写《济宁市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一式4份),于11月2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和市财政局教科文科,同时上报电子版。

市教育局职成教科联系人: 徐迎辉,联系电话:0537-2319215,电子邮箱:jnzjk9215@163.com。

附件:济宁市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

济宁市教育局济宁市财政局

2015年11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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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