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通知

2018/12/25 8.5k 阅读 122 点赞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对17件文件(详见附件)予以废止和宣布失效。凡废止或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依据。

附件:废止和宣布失效文件目录.xls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