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教发电〔2015〕15号
关于加强中小学校舍设施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发局,市直各学校:
目前,我市开始进入汛期,为进一步做好校舍设施安全工作,消除校舍设施安全隐患,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省、市有关做好安全工作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中小学校舍设施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安全重于泰山的责任感
近期,学校校舍设施安全事故频发,重庆巫溪县一小学发生篮球架倒塌致一学生身亡事件,广东、湖南等地受强降雨影响出现校舍损毁以及因房屋、围墙倒塌造成学生受伤事件,暴露出当前学校校舍设施安全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仍有待于加强。各县市区要吸取教训,高度重视校舍设施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进一步强化“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切实增强安全重于泰山的责任感,时刻绷紧安全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学校校长(园长)是校舍设施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校舍设施安全使用。要抓住汛期之前的关键时期搞好校舍设施的全面排查工作,做到县不漏乡(镇、办事处)、乡不漏校、校不漏房,逐项认真排查。要立足于抓早、抓实、抓细,确保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杜绝侥幸心理。
二、落实责任,迅速部署校舍设施安全排查
各县市区、各学校要立即成立校舍设施安全排查工作小组,安排责任心强、有专业知识、有经验的人员具体负责校舍设施安全的排查和日常检查工作,迅速开展校舍设施安全排查工作,联系专业鉴定机构,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设施进行安全等级鉴定,并提出可行建议。
排查范围包括在建工程、校舍、各类附属设施(如厕所、围墙、栏杆、篮排球架、排水设施、用电设施等)、学校周边设施(如道路、泄洪沟、防雷防电设施等)、防汛工具、防汛专项方案、应急预案等。
排查重点:排查在建项目施工场地是否与学生活动场所充分隔离,基础围护是否牢固可靠,是否存在塌方、渗水等安全隐患,建筑材料是否安全堆放,施工机械、电器设备是否规范操作;排查校舍及附属设施是否有地基下沉、墙体开裂现象,砖砌体有无松动和裂缝,混凝土构件是否开裂、露筋,屋顶结构是否安全可靠,有无严重虫蛀、变形、脱鼓、受损、破坏等现象,屋面是否渗漏;排查校园排水设施是否通畅,汛期水量能否危及校舍安全,校内供电设备是否安全,电源线路是否老化,校内消防设施是否可靠,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楼房防雷设施是否安全有效;排查防汛专项方案、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防汛工具是否齐全可用。
近期,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抓紧牵头组织,对本辖区内所有学校进行自查。排查工作要做到认真、细致、全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任何死角和漏洞,要分解排查任务,落实排查责任,校舍要逐校逐栋排查,设施要逐片逐件排查,排查责任人要详细做好排查记录并签字,要根据排查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维修和整改意见。
三、加强防范,提高预警防险能力
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建立健全专人值班制度、定期检查制度、记录档案制度。制定并完善应急预案,要通过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一旦发生灾情,立即组织力量自救,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认真执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疏于管理、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要加强与气象、国土、建设、防汛抗旱等部门的联系,指定专人负责关注天气预报信息,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安全隐患的防范,及时化解不安全因素,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设施。
四、搞好维修,确保校舍设施安全使用
校舍设施安全排查工作的落脚点在于搞好校舍维修,各县市区、各学校要本着“有危不报责任在学校,有危不治责任在政府”的原则,认真落实责任,切实搞好维修工作,汇总研究排查结果,锁定安全隐患,制定可行的维修方案。对维修相对简单、所需资金较少、维修时间较短、能够自行解决的,立即着手解决,排除隐患。对维修相对复杂、所需资金较多、维修时间较长、不能够自行解决的,要划定监护区域,设立警示标志,严禁师生靠近,并逐级上报上级部门。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接到学校报告后要立即组织专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为D级危房的要停止使用并立即拆除,鉴定为非D级危房的要进行改造后再行使用。对存在安全隐患校舍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妥善安排临时周转校舍,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自查报告于6月底上报市教育局(同时报送电子版)。7月上旬,市教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各县区校舍安全排查情况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朱飞
联系电话:0537-231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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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教育局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