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普通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的通知》(济教督字【2013】1号)精神,各县(市、区)、各学校积极争创“济宁市素质教育示范校”,经过学校自评,县(市、区)预评,市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组于2013年12月10日-13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听课、问卷调查、座谈了解等方式,对申报济宁市素质教育示范校的学校进行了督导评估,经过综合评定,认定下列136所学校基本达到济宁市素质教育示范校标准。
为保证督导评估结果的公平、公正,按照评估程序要求,现对济宁市素质教育示范校督导评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2014年1月17日-1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市教育督导室反馈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
联系电话:0537-2316523
济宁市教育局
201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