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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组织开展2016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2017/03/13 1.4w 阅读 274 点赞

为全面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参加社会保险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市人社局自2017年3月1日至5月31日,在全市组织开展2016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集中审查。

本次书面审查范围为全市属于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内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规定纳入我市网格管理的中央、省属和外省驻鲁(在济)单位。审查内容为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劳动用工备案、集体合同签订情况;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情况;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执行情况;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缴费情况;技术工种从业人员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情况;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情况;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执行情况;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遵守情况等。全市人社部门将进一步加大书面审查扩面工作,实现书面审查户数比去年增长5%。对新纳入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的用人单位及2016年开办的各类用人单位,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餐饮及个体经营组织,全部列入书面审查范围,严格审核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对审查内容逐一做出明确结论。对书面审查不合格的单位,认真梳理其存在问题,重点跟踪监察,监督落实整改,切实提升书面审查工作质量。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网上书面审查,更好地服务企业。(劳动监察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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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