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曲阜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5年“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建设“平安济宁”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平安校园”建设的实际,市教育局确定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安全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遵章守法,关爱生命
二、活动时间
20O5年6月1日一30日
三、活动内容
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采用黑板报、宣传栏、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文艺演出、送安全知识进万家等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 开展安全普法宣传教育,传播遵章守法理念,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成立“安全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活动方案和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级各类学校要抓住“安全宣传月”活动的有利时机 紧紧围绕三题,在总结往年经验的基础上,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增强实效,动员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营造声势,真正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 安全防范能力。
3、齐抓共管,推进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 通过“安全宣传月”活动,充分调动各万面积极性,以活动 促安全,以活动促工作,形成向心合力,强化安全意识,促 进各项防范措施和安全责任的落实,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 从而推进学校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活动期间市教育局将对学校开展“安全宣传月”活动情 况进行抽查。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将活动开展情况于7月2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
济宁市教育局
二OO五年五月十六日
政策文件公告
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05年
2018/05/28 1.7w 阅读 139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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