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乡县医保局医保中心稽查人员了解到家住高河村的重残扶贫对象辛某霞因丢失住院发票而无法报销一事后,积极跟进,主动与辛某霞家属联系,帮助她顺利拿到医保报销费用。
根据山东省医保中心下发的《关于在医保报销业务中参保人员丢失原始发票问题的处理意见》(鲁医保中心函[2019]4号)有关精神,参保人员住院原始发票丢失的,可以提供就诊医院出具的原始发票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经医保经办机构严格审核后可以作为报销凭证支付。金乡县医保中心工作人员据此联系辛某霞就诊医院,做好其发票丢失补办报销有关事宜,经过不懈努力,辛某霞成功拿到住院医保报销费用1454.6元。
今年以来,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要求,金乡县医保局在推进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持续发力,着力打造手续最简、环节最少、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业务办理流程,积极推行“零跑腿”审核业务,全面提升医保经办服务信息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提高医保经办服务的精细度、便捷度、满意度,切实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快捷便利的经办服务。(金乡县医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