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医保动态医保动态

济宁市医保局深入开展扶贫人员信息核对工作 全力推进医疗保障扶贫攻坚

2019/07/07 1.6w 阅读 405 点赞

一、准确核定人员扶贫信息,确保应保尽保。济宁市各县、市(区)扶贫办根据下发的疑似问题人员名单,进行逐一筛查核实,分别确定《享受医保扶贫待遇的扶贫对象人员名单》和《非享受医保扶贫待遇人员名单》,表格加盖单位公章后,送各县、市(区)医保局。

二、及时在医保信息系统中标识,确保应标尽标。济宁市各县、市(区)医保局根据扶贫办提供的《享受医保扶贫待遇的扶贫对象人员名单》,采取信息系统比对、上门入户、电话咨询等方式,核对上述人员参保和财政补助情况,对核对出的未参保和财政未补助人员,要组织人员立即整改。对未参保的扶贫对象,通过医保信息系统即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在信息系统中进行标示;对财政未补助的扶贫对象,要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在较短时间内,将个人缴纳的参保费用退还给本人或家属。

三、落实“三降低四提高”待遇,确保应享尽享。落实医保扶贫攻坚行动,扶贫对象门诊就医报销起付标准由500元降为200元,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由原来的200元、500元、1000元分别降为100元、300元、500元;取消了扶贫对象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门诊慢性病和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10%;大病保险每段报销比例提高5%;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50万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医保动态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