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教育教育动态

市教育局、公安局联合检查学校开学安全工作

2018/05/28 1.5w 阅读 97 点赞

 

 

 

 

    为维护好全市2015年秋季开学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切实保障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8月28日,市公安局、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落实,8月31日上午,市公安局副局长孔伟、市教育局副局长郝民带领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交警支队、消防支队和市教育局安全监督科主要负责同志对城区部分学校校园安保工作实地督导检查。
    检查组对济宁市育才中学、济宁学院附中高新区分校、济宁市十三中、济宁学院附属小学等学校的门卫值班制度、来访登记制度、门卫安保力量、门卫守护器械配置使用、校园监控系统、校园消防设施、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环境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检查,与学校负责同志就校园安全情况进行了座谈,公安局孔伟副局长强调:一是公安机关、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当前社会矛盾的复杂性,涉校问题的敏感性,切实增强校园安保工作责任感,完善校园安全责任制,健全校园安全制度机构;二是要进一步充实校园安保力量,配备充足的安全防护器械,要确保校园消防设施运转良好,科学规划安装监控设施,确保校园及周边视频昼夜覆盖,做到校园监控无死角;三是要加强协作配合,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辖区公安机关要反复清查校园周边各类公共场所、出租房屋、流动暂住人口和排查可疑重点人员,堵塞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不法空隙;四是要强化措施,严打涉校犯罪。辖区公安机关要加大学校上放学时段的巡逻防控力度,提高师生见警率,提高执勤民警管事率,对涉校案件要快速出警,严厉打击各类涉校不法犯罪行为,尽量避免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案(事)的发生,努力提升校园师生安全感和家长满意度。
    市教育局副局长郝民指出:安全既是学校一切工作的前提,也是保障。一是学校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组的职能作用,加强学校所在地公安、城管、消防、卫生、街道、社区等部门的联系,尤其加强与辖区内派出所的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安全教育管理,针对入校的新生人员较多、对学校环境不熟、陪送孩子入校的家长较多的特点,要做好新生入学的引导工作,尤其要维护好校门口的秩序,同时深入推进“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要讲好开学安全第一课,不断筑牢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习惯;三是要不断完善“三防”建设,提升校园安全防范水平,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强化安全职责落实,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安全责任追究,努力营造学生舒心、家长安心、政府放心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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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