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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医保局:落实落细医保政策 助力疫情防控

2022/09/14 4.1k 阅读 78 点赞

今年以来,邹城市医保局落实落细医保政策,保障好疫情防控相关医保费用支出,加快健全长效机制,扎实落实阶段性缓缴中小微企业单位缴费,持续优化服务管理,切实增进群众获得感。

一是坚定落实“两个确保”,做好医疗机构和患者救治费用保障。及时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预拨专项资金,确保新冠肺炎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将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新增的治疗药品、医疗服务项目等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二是围绕“动态清零”,降低疫苗和核酸检测价格。按照上级部署,推动灭活疫苗降至每剂20元以下,核酸检测每人次价格降至单检不超过15元、混检不超过3元。落实国家药品中选结果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347种药品、14类耗材价格平均降幅分别超过50%和70%;落实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更好保障参保群众用药需求。

三是确保应保尽保,坚决守牢不发生因病返贫致贫底线。提高2022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不低于610元。继续分类资助困难群众参保,截至目前已资助28961人,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达100%。稳定基本医保待遇水平,确保应享尽享。建立防止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实现动态监测、及时预警、精准帮扶。今年以来救助10631人次,支付医保基金567.26万元。

四是创新服务方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保经办服务。实施“线上办+邮寄办+云上办+电话办+放宽办+帮代办”“六个办”,引导医保业务“不见面办”,推进高频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实行更高效率更加便捷的服务业态。落实“长处方”报销政策,持续做好“互联网+”文章,不断做强“智慧云医保”平台,更好发挥11家首批“云药房”功能,畅通医院和药店“双通道”药品供给,进一步完善“一云一中心N药房”的“1+1+N”慢病服务体系,实现网上全链条“云服务”。简化异地就医政策,全面取消异地就医备案证明材料,加快推进省内跨市及跨省异地就医直报,今年以来惠及9148人次,医保报销9338.5万元。

五是助企纾困稳就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中小微企业缴费。对中小微企业实施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政策,实施时间3个月,惠及313家企业单位,缓缴资金规模约81万余元。缓交政策免申即享,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不影响参保人待遇享受。缓缴期间报销水平不降低,确保应保尽保、应享尽享、应报尽报、应结尽结。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