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曲阜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学校:
今年6月是全国第五个“安全生产月”。为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确保学校师生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6年“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和市安委会《200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市教育局制定了《2006年“学校安全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济宁市教育局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2006年“学校安全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健全机制,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和广大师生安全素质,着力打造“平安校园”,确保师生安全。
二、活动主题:安全发展 国泰民安
三、活动时间:6月1日—6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开展“珍爱生命,安全第一”主题教育活动,主动加强与消防、卫生防疫、公安、交警等部门的联系,利用课堂、班会、校会等渠道,对学生普遍进行以预防火灾、食物中毒、交通、人身伤害事故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广泛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发挥校报、黑板报、宣传栏、校园网络的阵地作用,积极开展安全普法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师生开展消防安全自救演练,使学生掌握紧急状态下应对突发事故自保、自救和逃生的办法,提高单位迅速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和及时引导人员疏散的能力,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目前已进入汛期多雨季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农村中小学校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教育师生在汛期和雨天远离河流、水库、池塘,不到危险地方从事有危险性的活动,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制度、通报制度、重要事项请示汇报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针对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大型活动安全等,逐项逐条制定完善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通过开展实际演练,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大型文体活动或外出活动,必须有严密的防范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学校大型活动审批管理,坚持“三个不批”:学校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没有安全预案的不批,安全预案不健全的不批,外出活动没有专门安全工作人员的不批,外出活动离开本市的必须由市教育局审批。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学校校长在遇到或预见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可能危及师生安全的特殊情况时,可以自主决定停课,事后再作报告,增强学校应对紧急安全事件的灵活性,最大限度地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各项安全措施。今年6月份是我市学校安全工作的“整改落实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针对今年4至5月份市、县学校安全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扎扎实实的做好整改工作。雨季已经来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组织责任意识强、业务水平高的工程技术人员对所有中小学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D级危房必须全部限期拆除,对滩区、湖区、库区、山区的校舍实行重点安全监控,对厕所、仓库、传达室、围墙等存有安全隐患的辅助用房进行排查鉴定,及时排除房屋基础浸泡、下陷、墙体酥松、屋顶漏水等安全隐患。对存有严重隐患、急需改造的危险校舍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在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把学生转移到安全地方,坚决杜绝因校舍倒塌致人伤亡现象的发生。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配齐配好消防器材,决不允许在学校内部乱拉乱扯电线,学生在宿舍内点蜡烛、生火做饭。加强食品卫生管理,严格学校食堂及工作人员的资质审查,严把食堂进货渠道,坚决防止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抓好对锅炉等特种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加强门卫安全管理,严防外来人员无故进入校园。加强校园治安巡逻,严防犯罪分子伺机破坏。一些问题学校自身无力整改的,要在采取严密防范措施的同时,按管理职责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研究具体整改方案。
(四)建立安全工作档案。市教育局将加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控力度,对每所市直学校、每个县市区建立专门安全档案,将县市区和学校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记录在册。在评先树优和年度考核中,对安全管理不到位、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县市区和学校,坚决予以“一票否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科),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务求活动实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紧紧围绕主题,本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采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和实践活动,增强活动的针对性、知识性和吸引力。6月份正值高考、中考,在此期间要高度重视考生各项安全工作,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三)搞好活动总结。“学校安全月”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结合学校安全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本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于7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教育局安全监督科,市教育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对活动开展情况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