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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公告

济宁市教育局关于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2018/05/28 1.3k 阅读 174 点赞


济教字〔2006〕10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曲阜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鲁教职字[2006]5号)及全省中职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我市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的十六大把“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失时机地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扩大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规模,促进职普比例大体相当,是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由于历史原因,在教育事业发展中存在着重普教轻职教的现象,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职教中心、技工学校等,下同)招生分属不同机构管理,缺乏统筹规划和宏观调控,造成职普比例严重失调,已不适应新形势下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和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规模的需要。因此,要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部署要求,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建立统一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树立教育全局观念,增强事业心、责任感,为我市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促进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均衡健康协调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明确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是:坚持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高中阶段教育统筹管理力度,加强宏观调控,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规模,协调发展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发展。
    统筹管理的目标是: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建立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定中考招生政策和措施,统一管理命题、志愿填报、考试阅卷和招生录取等工作。形成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宏观管理,统分结合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
    三、建立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发展规划、财务、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师训、招生和教学研究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科。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我市和各县市区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出“十一五”期间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实现到2010年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例大体相当和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目标。各县市区要按照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规模,积极鼓励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稳定普通高中发展规模。
    (二)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初中毕业生生源情况和中职学校办学能力,合理制定年度中职招生指导性计划,明确“十一五”期间每年的招生任务,并于每年年底前将各县市区下一年的初中毕业生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总数、高中段招生职普比例、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数、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含技工学校招生数)报市教育局发展规划科,经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执行,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年度计划实施和省下达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加强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注册管理工作。市教育局将根据省、市、县共同确定的普通高中招生指导性计划,确定统一时间对普通高中录取新生进行注册。每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间限定在8月10日前完成,录取名单由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核定,市基础教育科将录取数字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逾期录取的普通高中生不予注册,以确保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也可以自行组织生源,自主招生,实行注册入学。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要在每年的8月31前完成。招生结束后,报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建立新生学籍。
    四、加强领导,统筹管理,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发展
    领导小组要加强宏观指导,督促招生学校落实各项招生政策,协调解决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规范招生行为,打破招生中的部门和地方保护,避免强拉生源,恶性竞争,创造一种公开、公正、公平的中考招生环境。要及时检查评估年度招生任务的完成情况,并对招生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和表彰。
    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理顺招生管理体制,创新招生工作机制,规范招生行为,加快中职教育发展,扩大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规模,促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协调健康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任务和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附件:济宁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济宁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李心善 市长助理,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 张士荣 市教育局副局长
         莫成伟 市教育局副局长
         田卫东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 岳远方 市教育局发展规划科科长
         刘运泰 市教育局财务科科长
         陈  伟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石  晶 市教育局职业教育科主任科员
         郑  慧 市教育局师训科副主任科员
         马心领 市招生自学考试中心主任
         徐凤社 市教学研究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岳远方兼任办公室主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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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