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红字[2006]14号
各县市区红十字会、教育局,济宁高新区、曲阜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各高等院校,市直各学校,直属各单位:
为倡导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民族美德,帮助特困家庭的学生完成学业,近日,省红十字会、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救助特困学生募捐活动的通知》,韩寓群省长对该项活动作出了重要批示:“募捐是好事,一定要自愿,好事要办好,善事有前
景”。为贯彻韩寓群省长批示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省、市《实施办法》,经市政府同意,市红十字会、市教育局定于今年5月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救助特困学生募捐活动,建立红十字教育救助基金,重点用于“特困生救助工程”、因病需要造血干细胞移植的在校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宗旨,建立红十字教育救助专项基金,为特困学生提供教育和医疗救助,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力量。
二、活动主题
为特困家庭的学生献爱心。
三、活动口号
一切善良的人们行动起来,为特困家庭学生献出一份爱心。
四、活动时间
2006年5月。
五、活动范围
全市教育系统。
六、组织机构
成立救助特困学生募捐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募捐活动。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陈 颖(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
副组长:李心善(市长助理、市教育局局长)
贺 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红十字会副会长)
季庆林(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成 员:田卫东(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 君(市红十字会副会长)
王相柱(市红十字会副会长)
陈 伟(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谢龙利(市红十字会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七、捐款方式和活动要求
把这次募捐活动和当前全市开展的“万名特困生救助工程”、“新农合”募捐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开展。省、市属高校的捐赠直接交市红十字会;市直各学校、直属各单位捐款按单位进行,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接收,汇总后交市红十字会,市红十字会出具捐赠票据;各县市区教育系统的捐赠工作由各地红十字会、教育局负责组织,所捐款项交县市区教育局,由教育局汇总交县市区红十字会。市红十字会建立红十字教育救助专项基金,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特困生档案,用于救助特困学生。对单位和个人的捐赠,红十字会将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并发给“爱心奉献证书”或纪念品,对在捐赠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及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
各级募捐领导小组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市红十字会负责协调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报道募捐活动有关情况,市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内的宣传和发动。各级红十字会要做到专帐管理,专户储存,帐目清楚,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市红十字会建立募捐款使用情况公示制度,接受媒体和公众的监督。
联系单位:济宁市红十字会
联系人:谢龙利
电 话:3167909、3151999
联系单位:济宁市教育局
联系人:陈 伟
电 话:2324301
济宁市红十字会 济宁市教育局
二ОО六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