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人社业务的倡议书

2020/01/31 1.0w 阅读 273 点赞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人社业务的倡议书

各有关单位、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办理人社业务,发出以下倡议:

一、延迟业务办理时间。自2月3日(正月初十,星期一)起,如无急需办理事项,建议您减少外出,待疫情结束后再办理相关业务,最大程度降低感染风险。

二、提倡使用网络和电话办理。对能够利用各类网上服务系统、“济宁人社通”手机APP、电子邮箱等服务功能完成的业务事项,建议您尽量使用网络和电话等“非接触式”途径办理,我们将积极推行“不见面服务”“容缺受理”等方式,为您提供优质高效安全满意的服务。

   三、自觉遵守现场办理相关规定。如确需现场办理,请提前拨打咨询电话,合理安排计划,准备齐全相关资料,缩短业务办理时间,保证即办即走。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厅办理业务时,请务必佩戴防护口罩,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监测,自觉遵守大厅规章制度。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请不要进入大厅办理业务,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我们坚信,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联防联控,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附件:济宁市人社局疫情防控期间服务咨询事项公示表.xls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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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