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发局,市直各有关学校,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6 年“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师字〔2016〕5 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信息整理
1.学校信息整理。
(1)规范名称。各县市区及时通知学校,要做好系统注册的学校名称的核对,注册名称与学校的法人名称、公章要一致,不能填写简称或者习惯称呼。
(2)增补学校信息。凡有变更或增补的中小学、幼儿园请填写新增学校信息表(见附件1),报县区教育局,由各县级管理员完成新增学校、幼儿园信息网上注册。
(3)删除学校信息。由于学校合并或其他情况导致学校不存在的,请将学校信息在管理系统里删除。删除前要将该学校全部人员信息调入现在的单位或者直接设为离职,学校全部人员清空后方能删除学校信息。
2.教师信息整理。
(1)新入职教师信息注册。学校管理员收集学校新增教师个人基本信息,在新增教师栏目下注册。注册完毕,新任教师可以在山东教师教育网账号登陆窗口登陆,默认用户名是教师的个人身份证号码(带有字母X的大小写均可,如果不对则更改大小写试试),密码是姓名全拼(小写字母)。
(2)已注册教师信息完善。已参加过研修的教师,使用研修时用过的账号和密码登陆,登陆后点击“个人基本信息”,可进入基本信息的“整体浏览”界面。点击“修改”按钮可进行基本信息的修改,修改完以后要点击下方的“保存当前内容”按钮。
(3)跨区调整教师信息。凡是调动的教师请填写变动教师信息表(见附件2),学校管理员汇总报县管理员,本县内调动的,由县级管理员完成教师信息的调整。跨市县调动的教师,各县级管理员汇总变动教师信息,于5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由市级管理员完成调整。
(4)删除冗余的教师信息。凡是脱离教育系统的人员学校管理员要将其设为离职,自动从学校删除。
(此项工作务必于5月27日前完成)
二、学习报名与分组、指导教师配备
1.报名。学校管理员于6月5日前完成报名任务,切记要根据教师的任教学科分学科报名,不能报错学科。并将报名信息从系统导出让参训教师核对。
2.分组。学校和县管理员共同于6月15日前完成学科参训教师编组、研修组长配备。人数较少的研修组初中、小学、学前由县级管理员完成合并和研修组长的指定。
3.配备指导教师。于6月15日前,要完成各学段指导教师、市级专家工作遴选工作。初中、小学、学前指导教师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选聘,并将选聘好的指导教师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报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高中指导教师和初中、小学、学前市级专家由市教育局统一选聘,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分组工作流程、分组办法和组长、指导教师遴选标准等参照省文件(见附件4)。
三、研修学习
1.制定研修方案。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校本培训规划,明确本校教师参加必须课和选修课统一集中学习的时间表,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高中、初中、直属小学以校或办学集团为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其他小学、学前以乡镇为单位制定实施方案。所有实施方案要上报备案,各县市区于6月25日前打包发到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市教育局收齐一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2.学校选专题。6 月 25 日— 7 月 2 日,各学校(不含幼儿园)可根据学校特色发展需要、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及年度校本研修计划,在充分调研教师需求的基础上确定本校教师年度选修专题,并由学校管理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修平台完成专题选择操作。
3.教师选课。7 月3 日开始,教师可凭自己的账号登录研修平台个人空间,根据选课指南和个人实际,在任职学校选定的专题下自主选择课程。学习开始前,学校可调整所选专题,教师可调整所选课程,学习开始后,不能再进行调整。
4.课程学习。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安排学习时间,统一组织必修课程和教师自主选修课程的集中研修。教师完成必修、选修课程的学习,通过标准化测试,完成作业要求,由平台登记相应学分。
不明事宜,请与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联系。联系人:白圣波;联系电话:2314474;电子邮箱:jnsjyjsxk@163.com。
附件:1.山东教育厅 2016 年“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
工程实施方案
2.新增学校(教育机构)基本信息表
3.跨县区变动教师信息登记表
4.初中、小学、学前指导教师信息汇总表
济宁市教育局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