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市医保综合执法支队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2020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会议传达了市文明城市创建办公室《关于调整济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路长制”责任分工的通知》、市精神文明委《关于发挥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示范作用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了支队创建工作职责任务,明确了巡查值班人员,提出了工作要求。

会议强调,创建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提升我市文明指数,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重大决策部署。自我市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得到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响应和衷心拥护。支队作为2019年新评审的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在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一定要认真履职,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会议要求,支队全体人员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市医保局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扎实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二是要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支队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建立值班和督查机制,为创建任务全面完成提供好组织保障;三是要严格落实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本单位“路长制”管理各项工作任务,按规定时间上路徒步巡查,劝阻各种不文明行为,捡拾清理垃圾烟头,及时上报发现的问题,确保创建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