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充实教研力量,经研究决定,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面向全市公开招聘高中物理、音乐学科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
济宁市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驻济高校一线在编物理、音乐学科教师(含教研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开拓创新,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和奉献精神。
2.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较强的教学研究和组织能力。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5.具有杏坛名师、市级特级教师、市级教学能手、市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教学荣誉称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齐鲁名师、省级特级教师、省级教学能手、省优质课一等奖荣誉称号,年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方法步骤
1.报名。符合申报应聘范围和资格条件的人员于2014年11月25日至27日,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到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地址是:济宁市中区环城西路40号2076室。
2.听课评课。组织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听评课。参聘教师和评委同时听一节与参聘教师专业一致的公开课,然后进行评课,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3.演讲和面试答辨。竞聘演讲的内容包括工作实绩、任职优势及任职后的规划设想。面试答辩主要测试参聘教师的各种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等。演讲限时10钟,答辩10分钟。成绩于当日结束时张榜公布,并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根据应聘总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实绩。
5.拟定人选。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拟定初步人选。
6.公示。将拟定人选在济宁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进行聘任。
四、工作要求
1、竞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2、竞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对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近5年内受过各类处分及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用。
4、对违反竞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济宁市教育局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