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教发电〔2007〕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教育办公室,市直各中小学校:
为做好今年全市中小学校寒假前后及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市教育工作者和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假期,现将寒假工作安排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放假时间
寒假自2007年2月11日(腊月二十四)开始,3月4日结束,3月5日(正月十六)正式上课。
各中小学校要认真做好假期的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开学。
二、安全教育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下发的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防止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和安全防范网络,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把安全教育的每一项内容都落到实处,确保学校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二)加强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放假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对学生进行安全自护自救常识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三)各中小学要切实安排好假期值班人员,设立值班电话,妥善处理假期日常工作和突发性事件。
三、寒假活动
(一)各中小学校要继续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减负文件规定,学生寒假作业要适量,严禁在寒假期间加重学生课业负担。除中学毕业年级可提前一周开学外,其他年级不得在假期补课或提前上课。
(二)各中小学校要认真安排假期活动,丰富师生假期生活。寒假和春节是学生感受体验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的有利时机,学校要广泛开展以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诚信教育、法制教育、习惯养成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要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使学生在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提高道德修养。
(三)做好特困教职工和贫困学生的救助工作,以保证所有师生过上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
春节期间市教育局值班电话:2314365。
济宁市教育局
二○○七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