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济宁市教育局规范中小学收费专项行动任务分工意见》(济教财字〔2014〕8号)文件要求,为了规范我市教辅材料管理工作,制定本计划。
一、成立领导小组(8月1日--8月10日)。由分管局长任组长,主管科室和有关科室抽调专门人员成立教辅材料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图书管理供应站。8月底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周密安排部署,迅速开展各项工作。
二、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8月1日--8月10日)。济宁市教辅材料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举报电话:2362819、2314365,举报信箱:jnsgfzxxsf@163.com。专人负责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举报,对群众举报的违规征订教辅线索,建立台账管理,有报必查,从严处理。8月20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也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并指定专人负责。
三、济宁教育网开通专栏(8月1日--8月10日)。向社会广泛宣传有关中小学教辅用书的各项规定,以及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
四、坚持教辅材料公示制(9月30日前)。每学年初在《济宁日报》等媒体上公示本学年教辅材料征订目录范围、品种、版本、定价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前,将统一征订和推荐选用的教辅材料品种、版本、定价等网站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并将教辅收费明细随同入学通知书一起发放到学生手中。每年春季和秋季入学时组织收费,其它时间一律不准收费,做到学校清清楚楚收费,学生明明白白缴费。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制定措施,加强指导,强化监督,确保辖区内中小学校教辅公示及收费工作顺利实施。
五、专项检查(9月10日--9月30日)。开学初联合市直有关部门对我市教学用书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抓住开学这个关键点,利用翻书包、看账本、与教师学生座谈等方法,了解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管理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学期中间采取随机抽查的办法,对部分学校进行突击检查。
六、举报检查。针对举报内容联合有关部门及时查处。做到反应迅速,程序严密,固定证据,依规及时处理。并采用适当方式通知举报人,保护举报人信息。
七、严肃问责。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对照违规事项,及时将检查情况和处理建议向党委会进行汇报,后果严重、影响恶劣者从严问责并全市通报。
八、提升教辅材料质量(9月10--9月30日)。落实中小学教辅材料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提升教辅材料质量。组织一线优秀教师(非教辅编写人员)对我市选用的教辅用书进行全面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
九、搞好教辅材料服务工作(8月1日--9月10日)。各地教辅材料管理部门要严格把关教辅材料的印装质量、供应进度,确保课前到书。各发行单位要安排专人,做好教辅用书的余缺调剂工作。
十、建立长效机制(9月10日--9月30日)。9月底对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总结,推广和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建立教辅材料征订、收费、发行、管理长效机制,切实提高为学校、为师生服务质量和水平。
附件:济宁市教辅材料治理专项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济宁市教育局
2014年7月25日
附件
济宁市教辅材料治理专项行动计划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伊立峰 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蒋永乐 市教育图书管理供应站站长
成 员:韩海鹏 市教育图书管理供应站
蒋浩然 市教育局办公室
刘素杰 市教育局财务科
田法兵 市教育局督导室
段 斌 市教育局基教科
徐迎辉 市教育局职教科
许凤英 市教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