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教财字〔2014〕10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学校、直属各单位:
为扎实开展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专项行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范中小学收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市教育局制定了《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专项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济宁市教育局
2014年8月12日
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专项行动计划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规范中小学收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济宁市教育局规范中小学收费专项行动任务分工意见》(济教财字[2014]8号)文件要求,为规范我市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制定本计划。
1、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8月1日-8月10日)。由分管局长任组长,主管科室和责任科室抽调专门人员组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财务科,负责我市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专项行动具体工作。县市区教育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周密安排部署,迅速开展各项工作。
2、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8月1日-8月10日)。济宁市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专项行动举报电话:2314092 2314365。举报邮箱:jnjycw@126.com。专人负责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举报,对群众举报的违规收费线索,建立台帐管理,做到有报必查,有错必纠。8月15日前,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学校也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指定专人负责。
3、开通“两规三禁”专栏(8月1日-8月10日)。在济宁教育网开通“两规三禁”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专栏,宣传国家、省、市有关收费政策、收费标准,发布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治理成效。
4、开展自查自纠工作(8月11日-8月20日)。各中小学校对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县市区教育部门对学校开展专项检查。8月20日前各县市区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市教育局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5、坚持公示制度(8月21日-8月31日)。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在教育网公示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开学前学校在校园网公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标准,并在学校醒目位置长期固定设置宣传栏进行公示,同时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印发明白纸随同入学通知书一起发到学生手中。
6、开展专项检查(9月1日-9月10日)。联合市直有关部门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开展专项评估(9月10日-9月20日)。对各县市区、学校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评估,对整治工作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县市区、学校予以通报。
8、建立长效机制(9月20日-9月30日)。对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把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建立长效管用的监管机制。
附件
济宁市教育局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伊立峰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宋培华市教育局财务科科长
成员:刘素杰市教育局财务科
蒋浩然市教育局办公室
田法兵市教育局督导室
段斌市教育局基教科
徐迎辉市教育局职教科
韩海鹏市教育图书供应管理站
许凤英市教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