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教电函字[2015]25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电教中心(站),济宁高新区、北湖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发局文教处,市直各学校:
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中小学机器人教育实验室”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济教电函字〔2011〕23号)精神,市电教馆对全市47所申报第三批机器人教育实验室建设的试点学校,依照《济宁市中小学机器人教育实验室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和《济宁市中小学机器人教育实验室验收标准(试行)》,在试点学校自查,县市区电教部门初验和中期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听汇报、查资料和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估,确认济宁市第十三中学等38所学校通过济宁市中小学机器人教育实验室试点学校验收,授予“济宁市中小学机器人教育试点学校”,现予公布。
附件:济宁市第三批中小学机器人教育试点学校名单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