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语委,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济宁市教育局、济宁市语委《关于开展第五批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学校认真组织开展了语言文字市级规范化示范校的创建、申报工作。市语委办成立了评估小组,以《山东省中等以下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表(2013年修订 试行)》为依据,通过审核申报学校的光盘内容、听汇报、看材料、师生座谈、实地查看等程序,对全市53所申报学校进行评估、认定。济宁市北门里中心小学等47所学校通过认定,现予以公布。
希望各县市区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大力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各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经典诵读、规范汉字书写等活动为抓手,引导青少年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不断提升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充分发挥示范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推进我市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济宁市教育局 济宁市语委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