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财政分局:
根据《济宁市教育局、济宁市财政局<关于济宁市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的实施意见>》(济教字〔2015〕55号)要求,经学校申报、县级推荐、专家遴选、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济宁市高级职业学校的建筑工程施工专业和山东山推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数控技术应用专业为济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自建设方案及任务书批复下达之日起开始建设,为期2年。现将济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济宁市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计划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教育有关政策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4〕12号)文件精神,提升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提高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要高度重视,统筹制订本地区的建设计划和工作方案,加强协调,规范管理,在政策、管理、人员和资金等方面加大对项目学校的支持力度,确保本地区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二、各项目学校要高度重视品牌专业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按照《济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标准(试行)》要求,制定项目建设总体目标和分阶段目标。要有可量化的考核指标体系。项目预算科学合理,管理制度健全规范,管理措施具体可行,建设责任落实到位。
三、市财政资金对济宁市高级职业学校的建筑工程施工和山东山推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数控技术应用专业,每个专业由市财政拨付50万建设经费。该资金主要用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实训实习条件改善、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与数字化资源建设、校企合作制度与管理运行机制建设、师资队伍与服务能力建设等,不得用于基础设施条件建设、人员经费和化债等方面。建设期内,各专业用于设备购置方面的支出不得超过建设资金的60%。各品牌专业建设学校要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四、各项目学校认真制定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和项目预算,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通过论证后,填写《济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项目建设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务于2015年12月15日前将通过论证后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一式3份)报送至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电子版请发至邮箱jnzjk9215@163.com。联系人:徐迎辉,联系电话:2319215。
五、市教育局、财政局将组织专家对立项学校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进行审验,无异议后正式实施。并对项目学校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实施情况进行持续动态管理和中期检查,对考评不合格的学校终止立项支持。项目建设期结束后,由市教育局、财政局组织市级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授予“济宁市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对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市财政今后将减少项目承担学校的经费支持。
附件:1.济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标准(试行)
2.济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项目建设任务书
济宁市教育局济宁市财政局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