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济宁市教育局 卫生局 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及传染病防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8/05/28 7.1k 阅读 348 点赞

各县市区教育局、卫生局、食药监管局,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济宁北湖度假区社会事业部,市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进入5月份以来,河北深泽、河南安阳、海南白沙和江苏沛县相继发生校园学生食物中毒事件,暴露出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中的漏洞,引起较大反响。当前,随着气温的逐步攀升,湿度明显升高,已进入细菌性食物中毒易发季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学校食品安全防范工作,实现 “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的工作要求,有效保护广大儿童学生身体健康,特提出如下要求,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规范学校卫生工作,确保师生身体健康
  切实加强食品管理。校长是学校食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贯彻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学校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特别是承包经营性食堂的管理,坚决纠正对学生食堂承包单位“放任自流”、“不闻不问”的错误倾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把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审批关口,严禁无证食堂的经营。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查体,确保持证上岗。凡向学校、幼儿园供餐的单位必须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要建立学校食堂定期检查和被查双方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完善档案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一旦出现中毒事件,立即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努力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各级食品安全监督部门要加大对学校周边食品卫生检查整治力度,严禁不合格食品流入校园,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努力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学校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安全、安静、清洁、优美的学习、生活环境对学生的正常学习和身心健康十分重要。学校的教室、实验室、运动场(馆)、游泳池、宿舍、食堂、厕所、洗手间、浴室等设施要符合国家标准,要努力改善教室的采光、照明、通风条件,按照国家课桌椅卫生标准要求,配备适合学生身材的课桌椅,预防近视眼和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的发生。要针对传染病流行的季节特点,搞好校园环境卫生。

  重点突出农村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农村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是学校卫生工作的难点。各级教育、卫生、食药部门要重视农村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加大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制定并完善切实可行的学校食堂食品工作规范和措施,争取尽快扭转农村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薄弱的局面,严防学校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严格高考、中考期间卫生防疫工作。中考、高考事关广大考生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各级教育、卫生、食药部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教育部门、学校要加强与卫生监督、卫生防疫部门的配合,落实各考区、考点的食堂和食品卫生管理职责,强化对考点周围地区的餐饮卫生监督,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要加强考生宿舍管理,确保通风良好,室内整洁。
  二、明确职责,做好食物中毒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各级教育、卫生、食药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的监测和防治工作,建立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学校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与规章,加强食堂、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预防食物中毒和疫病传播;加强安全保卫,严防发生投毒事件。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当及时报告当地食药监管、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接报后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立即上报。学校在食物中毒或传染病暴发事件得到控制后,要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事关学生儿童的身心健康和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本着对学生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食品卫生法》。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从思想上重视,从措施上落实,明确任务,强化职责,努力把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工作做细、做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中小学校的综合评估体系之中。教育、卫生、食药部门要共同研究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对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学校、幼儿园要经常性地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设施进行自查,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对落实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措施不力,导致学校食物中毒等事件发生,对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以及在事件发生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依法查处直接责任人,并追究有关领导的领导责任。 
  四、加大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设施与条件
  为切实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工作条件,在学校规划、新建、扩建、改建,尤其是危房改造过程中要统筹考虑学校食堂、宿舍、厕所设施和条件的改善,并必须经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凡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将学校食堂、宿舍、厕所、卫生室及学校卫生基础设施作为学校示范达标验收、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予以统筹考虑。要及时对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教学、生活设施进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接此通知后,各县市区教育局、卫生局、食药监管局,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济宁北湖度假区社会事业部,市直各大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立即组织一次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查找问题,消除隐患,确保校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和师生健康。检查要做到全面、细致、深入,坚决不放过隐患,坚决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写出检查记录和整改意见,要明确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并写出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报告。各县市区,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济宁北湖度假区社会事业部,市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报告请于2010年6月4日前书面报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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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