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济宁北湖度假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汛期即将来临,为认真汲取四川汶川大地震众多校舍倒塌教训,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严防校舍安全事故发生,市政府定于6月份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排查范围。各县(市、区)要对辖区内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初级中学、完全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小学、教学点、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及民办学校等各类的所有校舍逐校逐间(包括院墙、厕所、自行车棚)进行拉网式排查。
二、严格校舍鉴定。要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校舍查勘鉴定暂行规定》(鲁教财字﹝1999﹞83号),制定排查方案。各地要组织有关部门及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检查小组,深入每处学校每间房屋进行查勘,通过认真检查校舍建设档案(包括勘察、设计、招标、施工、监理、施工许可证、图纸、竣工验收报告及施工日志等工程资料)、实地查勘等方式,对校舍安全状况进行彻底检查。检查组要对所查每所学校写出排查报告,对排查出的险情校舍,要立即采取应急避险措施,同时由县级危改机构统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于6月底前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三、强化校舍监管。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学校要在收到《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第一时间撤离人员,并于3天内彻底拆除;鉴定为B、C级危房校舍,要由设计、建设部门出具维修加固方案,立即进行维修加固,并由第一监控责任人(校长)安排监控使用;对未鉴定为危房的超期服役校舍及存在结构缺陷的校舍要由第一监控责任人重点监控使用。要建立健全校舍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各类房屋、建筑物管理责任人,并建立校舍安全使用档案,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确保校舍安全使用。
四、增加资金投入。对鉴定为危房的校舍,要及时制定出维修改造方案,并立即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千方百计调整支出结构,压缩其他项目开支,优先安排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中央和省、市校舍维修改造资金要优先用于D级危房改造,与县级资金捆绑使用。严格资金管理,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到位。要严格危改工程招投标及工程质量监督、监理,切实提高校舍建设质量,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教育、发展和改革、建设、财政、安监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校舍安全排查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迅速组织开展这次校舍安全状况全面排查活动。凡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排查不彻底,或对险情校舍不鉴定、鉴定危房不上报、D级危房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拆除的县市区,将依据《济宁市中小学校舍安全责任追究规定》(济政发﹝2003﹞46号)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