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的通知

2018/05/28 6.8k 阅读 84 点赞

济震发〔2008〕36号



各县市区地震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协会:
    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的8.0级大地震,造成了严重灾害。这次地震灾害的惨痛教训再次警示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普及地震基本知识和防震避震、自救互救常识,增强自我保护和自救互救能力,减轻地震灾害对人身的伤害。
    最近,省地震局下发了《关于近期集中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鲁震发防〔2008〕39号),对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中、小学生是地震事件中受害最严重的群体,加强对中、小学生的防震减灾知识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市地震局、市教育局、市科协决定,近期在全市中、小学校集中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
    二、教育内容:
    1、地震基本知识、地震预报知识和地震灾害知识。
    2、地震紧急避险和震后自救互救方法。
    3、正确识别地震谣传。
    三、教育方式
    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
    1、充分利用学校广播站、校园内部网和其他电教设备,开办地震科普知识讲座,播放地震科普录像片,普及地震知识。
    2、开辟地震科普展室或利用校园宣传橱窗、科普画廊张贴防震减灾知识挂图,组织学生制作防震减灾知识黑板报,编写手抄报。
    3、开展以防震减灾为主题的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和科普征文活动。
    4、开展地震紧急避险与疏散演练。
    四、注意事项
    要按照“主动、慎重、科学、有效”的防震减灾宣传原则,把握宣传口径和方法,严防非科学的宣传和地震谣传事件的发生,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请各县市区地震局,教育局、科协要切实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注重发挥地震科普示范学校的示范作用,推动所有中、小学校防震减灾知识的普及。

济宁市地震局    济宁市教育局   济宁市科学技术协会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