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教师函〔2013〕9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济宁北湖新区社发局,市直各学校:
学科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有力促进了学科教学、教研均衡发展,发挥了一定的示范、辐射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科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根据《济宁市学科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实施意见》(济教师字〔2010〕1号),决定开展全市中小学学科教师培训基地建设考核评估,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见附件《济宁市学科教师培训基地建设考核细则》。
二、考核方式
1.学校自评。各学科教师培训基地根据2011~2013年度工作计划,对过去几年基地建设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重点对基地建设的常规工作、重点工作和创新工作进行自评。建立学科教师培训基地自评档案。
2.专家评估。市教育局组织学科教师培训基地建设考核评估工作组,工作组采取材料评估和实地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各学科基地建设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考核评估。
三、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被评为优秀学科教师培训基地的首席授课教师即为学科教师培训基地优秀授课教师,其工作团队即为优秀教师培训团队,市教育局发文进行通报表扬,对评估不合格基地采取限期整改或摘牌处理。
四、有关要求
1.各学科教师培训基地要认真撰写自评报告,如实填写《济宁市学科教师培训基地建设考核细则表》。6月30日之前,各县市区教育局收集整理本辖区内学科教师培训基地自评报告和《济宁市学科教师培训基地建设考核细则表》,一并报送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邮箱:jnsjyjsxk@163.com。市直各学科教师培训基地材料直接报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
2.规范整理学科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有关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学科培训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培训主要内容和培训通知等。
济宁市教育局
201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