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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优美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2016/05/19 2.3k 阅读 287 点赞

创建文明单位是提升单位形象、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培育机关文化、转变工作作风的有效手段。优美环境建设是创建文明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环境建设是实现单位规范化管理,打造文明、和谐机关的重要途径。为推动环境管理创新,提高优美环境建设水平,营造浓厚文化氛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和整体文明程度为核心,以深入开展各项主题活动为载体,结合局创建文明单位实际,全员参加、共同创建。进一步提升人社部门整体形象,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良的人社干部队伍,为人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实施目的

开展优美环境创建等一系列活动,旨在通过全局干部群策群力改善环境,营造和谐敬业、团结协作、富有文化品位的环境文化,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督促干部职工更加努力地工作,更好地服务民生,充分展示人社队伍和谐进取、务实创新的团队风貌。

三、实施内容

(一)营造文明的工作环境

为保障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维护文明、舒适、安静的工作环境,机关工作人员在办公期间要保持安静,不得随意闲聊、大声喧哗,要集中精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办公楼内要保持肃静,严禁在办公楼走廊、会议室和办公室大声喧哗、闲谈、追逐、吵闹,非紧急情况,不得在走廊内奔跑、喊人;要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切实保持整洁明快的工作环境,努力创建国家级文明单位。

(二)打造整洁的办公环境

1、合理设置台签

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在每个工作人员办公桌上摆放台签,注明姓名和职务,明确每个人工作职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树立责任意识与公仆意识。

2、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办公室物品的摆放以整齐、整洁、有序为主。办公室内不准随意堆放个人物品;将工作场所内的物品分类,有用物品按规定分类摆放,并做好适当的标识;坚决清理无用物品,杜绝乱堆放、物品混淆不清,合理利用空间,使工作场所一目了然。

(1)设立配套的衣橱及文件柜

衣橱和文件柜需贴墙摆放,柜内文件分类、整齐摆放。

(2)办公桌的放置标准

办公桌上的物品摆放整齐,抽屉要整齐,不杂乱,私人物品请放置于抽屉或小柜里,要求办公桌面无灰尘,家具下无卫生死角。

(3)文件资料的放置标准

文件资料的摆放要合理、整齐、美观,文件夹要有相应的标识,各类资料、物品要编号,文件处理完后均要放入文件夹,文件夹尽量放进抽屉或文件柜且摆放整齐,经常整理,不影响办公室整体美观。

(4)清扫用具的放置标准

卫生用具(拖把、畚箕、笤帚等)要放置有序,统一放在规定位置,纸篓放在办公桌的内侧或后侧靠墙处,垃圾及时倾倒,纸篓保持内外干净,无异味。

(5)电气设施的放置标准

电气设施无乱拉乱扯线路现象,各种管线固定牢靠,空调、电灯、电话、电脑等用电器具表面无灰尘,下班后关闭各种电气电源。

(6)花卉的放置标准

办公室、会议室及走廊等公共区域的植物由局办公室联系花木租赁公司统一摆放,未经允许,任何部门及人员请勿私自挪动公共区域的植物或盆景,也不可在公共区域添加摆放任何植物,以免影响观赏效果。

3、规范公共区域管理

为使公共区域管理更加规范、合理、高效,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更好地为机关服务,办公楼内公共区域卫生由物业公司专职保洁员打扫,各科室单位划片负有保洁责任(明确责任人)。全体人员要自觉保持公共区域整洁,爱护公物设施,保证公共区域物品完好。

(1)会议室

会议室张贴禁烟标识。会议室使用完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闭空调、照明灯等。保洁员要及时清扫室内的卫生,清洗用具,检查设备、物品有无损坏;检查有无火灾隐患,电器设备是否正常,关闭空调、照明灯等,关闭电源开关;保证室内卫生清洁,桌椅、茶具摆放有序,达到能随时召开会议的条件。

(2)活动室

活动室只面向全体职工开放,禁止一切外来人员入内,凡在活动室活动者,须遵守活动规则,保持环境卫生,爱护活动器材,确保活动安全,管理和卫生由物业公司负责。

(3)卫生间

卫生间保洁工作由物业公司保洁员负责,工作人员在使用中要保持卫生间环境卫生,发现卫生间有设施损坏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4、保持办公环境卫生

窗明几净,桌面、窗帘清洁、干净,无灰尘污渍;地面干净整洁,无烟头、纸屑等杂物,纸篓内垃圾及时倾倒;墙角无蜘蛛网,天花板无脱落、霉斑;墙壁张贴物整齐,无乱涂乱画、乱悬乱挂现象;门窗玻璃无破损缺失,无明显擦拭痕迹,门头无灰尘;各种照明设施完好,开关控制灵活。

(三)培养文明的办公礼仪

端庄整洁的外貌让人亲近,也使自己心情舒畅,充满自信,同时也是工作人员良好素养的表现。全局干部职工应积极培养文明的办公礼仪,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维护人社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按照局优美环境活动方案要求,确定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工作运行机制。

(二)集中整治阶段。加强领导,成立由各单位参与的《优美环境领导小组》,把7月定为局优美环境集中整治月,制定具体的规范要求,细化责任,倒排工期,逐项抓好落实。

(三)巩固提高阶段。采取工作措施,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结合起来,长期坚持,常抓不懈,巩固完善效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检查验收阶段。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向全局人员通报,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措施不力、逾期完不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狠抓落实。环境建设活动是全局集中开展的全面改善发展环境的主要举措,全体工作人员要将活动摆上重要日程 ,按照主要内容和工作分工,细化任务 ,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完善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按时、按标准完成任务。

(二)搞好督查,齐抓共管。全局干部职工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行动,综合整治。

(三)广泛宣传,全民参与。要通过局网站、悬挂横幅等形式,宣传这次活动的意义、目的和任务要求,要把环境建设活动与创建文明单位等活动结合起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环境意识、文明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优美环境活动配档表

2016年4月


附件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优美环境活动配档表

序号

活动内容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1

宣传发动。召开由全体人员参加的动员大会,按照局《优美环境活动方案》要求,确定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

6月中旬

培训中心

2

开设政务礼仪讲座。借局干部大讲堂时机,聘相关专家进行政务礼仪讲座。

6月下旬

培训中心

3

借鉴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标准,制定局优美环境规章制度,规范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环保素质,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树立优秀的人社干部形象。

6月下旬

培训中心

4

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把7月定为局优美环境集中整治月,制定具体的规范要求,细化责任,倒排工期,逐项抓好落实。

7月底前完成

培训中心

5

检查验收。按照方案要求,开展检查评比,结果向全局人员通报,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措施不力、逾期完不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

7月底前完成

培训中心

6

巩固提高。开展每月一次的检查评比,与平时考核、年终考核挂钩,长期坚持,常抓不懈,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12月底前

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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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